广州铁路运输第二法院揭牌 跨区划管辖重大职务犯罪案
广州铁路运输第二法院揭牌 跨区划管辖重大职务犯罪案
来源: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昨日,原肇庆铁路运输法院迁至广州,更名为广州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将负责受理原肇庆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一审民商事、刑事和执行案件,以及省高院指定的适合跨行政区域管辖的重大职务犯罪等其他案件。
这是继2015年12月25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行政案件改革试点后,广东探索跨区划法院取得的又一成果。肇庆铁路运输法院于1995年经最高法院批准在肇庆筹建,1996年开始办案,管辖范围跨越广东、海南两省。
该院有6个内设机构,共有43人。省高院副院长谭玲表示,该院的成立,有利于发挥铁路法院“人财物”省级统管优势,并缓解珠三角地区法院办案压力。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诚认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主要还是为了避免地方保护主义。
广州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将利用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迁址后腾出来的旧楼办公。因肇庆铁路运输检察院仍在肇庆,位于肇庆的原办公地址仍然保留部分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功能,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处理当地纠纷。
铁路法院管辖范围一览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受理原有案件的基础上,集中受理广州市二审行政案件,以及依法应当由中级法院审理的一审行政案件、非诉行政案件审查;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更名为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在受理原有案件的基础上,集中受理广州市一审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案件审查;
肇庆铁路运输法院迁至广州,更名为广州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在受理原有案件类型的基础上,办理省法院指定的适合跨行政区域管辖的环境保护案件、重大职务犯罪等案件;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各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的机构、编制、职数相应整体划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