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33名处级以上官员自报多占房并已清退
昨日,广州市纪委通报了整治“四风”六个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33名处级以上干部自报违规多占住房并已清退。
今年初,广州市先后组织开展六个专项行动,包括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区、县级市党政机关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
今年以来,广州市纪委、市国土房管局、市住房保障办联合开展了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工作。截至8月31日,已有165个单位、16981名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自查自纠,33人自报有违规多占住房并已清退。
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表示,对于剩下的单位,将要继续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清查工作,接下来还要进行抽查。
昨日,广州市纪委通报,从自查情况看,全市12个区(县级市)、45个市直部门中,暂未发现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以及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和虚报工作业绩等问题。
今年3月,广州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各区、县级市党政机关开展了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并要求清理整治工作结果由各清理整治对象“一把手”签名背书。经过整治,全市各区、县级市共清退借用下属单位车辆758辆。
廉政举措
“三公”经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
首批纳入67个市直单位,每月“三公”开支可在线监管
纳入“三公”经费监察系统后,可在线“揪出”开支异常。昨日,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表示,广州市“三公”经费管理电子监察系统已试运行,首批67个市直单位每月“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可在线监管。
“三公”经费如何监管是“老大难”。去年广州开始研究制定“三公”经费公开检查考评及问责办法,并着手研发全国首个“三公”经费管理电子监察系统。
昨日梅河清介绍,广州市“三公”经费管理电子监察系统已试运行,首批全市67个市直单位的每月“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纳入监察范围,“这67个市直单位主要是指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包括市政府46个派驻单位,基本上市政府的有关部门都已经纳进来了”。
据介绍,该系统主要加强对“三公”经费超标准、超范围使用或不规范管理等问题的监督,并将“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与税控收款机系统衔接,自动分析汇总支出情况。
“目前该系统已与几个相关部门实现对接。”梅河清介绍,如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所有单位的公务消费都要用公务卡,公务卡实行联网,这笔费用在哪里、消费了什么,都有清单显示。
监察系统还与税控收款机系统对接,针对没有用公务卡消费、用发票报销的情况,只要开发票就会显示哪个单位、在哪里消费,实现“三公”经费的整个流程在线监管。
“出现一些异常的开支情况就会预警,比如消费金额出现整数,一次吃饭3万元、5万元,就是异常的,要进行核查。”梅河清表示,前段时间通报的广州大学违规公款消费行为中,就存在消费金额为整数的异常情况。
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实行“签字背书”制度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的依据
昨日,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介绍,广州将实行“签字背书”制度,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上周,广州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简称两个《实施意见》),这是广州市委第一个系统规范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文件。
关于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提出,严格落实地区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财务审批、工程建设的规定,探索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监督模式;对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等内容。
关于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则提出监督的六大类“方式方法”,包括:建立落实监督责任协调指导和定期报告制度;推进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工作;规范纪委书记排序和职责分工等。
两个《实施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具体做法。譬如,要探索建立应对涉腐舆情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关系到管理权限范围内党员领导干部的涉腐舆情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发性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快查快办快出结果,第一时间进行回应、公布。
在保障落实方面,两个《实施意见》提出了要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即要求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责任落实情况、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要进行审阅,提出意见并签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签字背书’制度怎么起作用?”梅河清举例表示,比如某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严重问题后,监督部门会查阅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主要领导是否履行了责任、过问了此事?‘签字背书’就是重要依据”。
今年7月,中纪委通报两名副省级官员降级处理,其中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由副省级降为科员,昆明市原市委书记张田欣由副省级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介绍,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违纪的公务员的处分有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降级就是其中一种。
“与普通市民的理解可能有偏差,《条例》所说的‘降级’不是从副省级降到副处级,而是指降低行政机关公务员工资级别的制裁措施。”梅河清介绍,公务员的工资有很多档级别,工资待遇从几档降到几档,这是降级。
“张田欣从副省职务降到副处非领导职务,是撤职处分,是指撤销行政机关公务员担任职务的制裁方式。”梅河清说,撤职处分属于严重违反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不能再担任现职;降级处分,则仍然可以担任现职。
关于撤职处分,广州市在查办违纪干部中是否有先例?梅河清介绍,广州市纪检监察系统查办的案件也有类似的情况,比如前几年查处的广钢原董事长袁某,就是撤职处分,从正局级降到处级;此前曾查处广州日报的一个副局级干部,也属撤职,只保留为一般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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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广州2014年度人物”公示10位建议人选
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官网日前正式改版,命名为“廉洁广州网”,并增设了“案件通报”“四风”曝光台等栏目。改版首日,广州市纪委在官网上公示了10位“廉洁广州2014年度人物”建议人选,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示期间为9月19日至25日。向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反映问题:联系电话:8363175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30号;邮编:510046
[建议人选]
黄家武 广州好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叶子瑜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覃玉鸣 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护士长
周洁 广州市天河区华阳小学校长
刘可文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直属三分局副局长
杨远贵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司法所所长
刘绮玲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便衣大队大队长
高亮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监督庭负责人
吕翔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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