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Ⅱ级

15.09.2016  03:10

 

 

关于我省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升级为Ⅱ级的通知

编号:〔2016〕第25号

 

各有关单位:

9月14日07时,今年第14号台风“莫兰蒂”(超强台风级)中心位于汕头市东南方向约480公里的台湾海峡以南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7级以上(65 米/秒)。

预计,“莫兰蒂”其将以20到25公里的时速向西北方向移动,快速趋向粤东闽南沿海,并于15日早晨前后以强台风在惠来到福建晋江之间沿海地区登陆。14日-17日受“莫兰蒂”影响,我省粤东海面和市县将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降水和12级以上大风过程。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6年9月14日07时00分升级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为Ⅱ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6年9月14日07时00分

 

 

 

抄送:省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