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报废车还二次酒驾,“任性”司机被重罚
24.12.2019 18:06
本文来源: News.Timedg.Com
驾驶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竟然还再次涉酒驾。
近日,樟木头交警查获一名涉嫌酒驾司机,这名“任性”司机因涉嫌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樟木头交警依法处以罚款、吊证、拘留处罚。目前,田某已被依法拘留。
12月17日晚,樟木头交警大队组织开展整治酒驾夜查行动。当晚19时许,镇中心蓓蕾街执勤点民警在检查一辆粤S号牌小汽车时,发现司机田某有饮酒嫌疑,并当场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4mg/100ml,属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12月21日上午,田某到樟木头交警大队接受违法处理,民警查询相关资料发现,其涉嫌二次酒驾违法,于是当即将其控制并对其作深入调查。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其所驾驶的粤S号牌小汽车竟然达到报废标准,为公告牌证作废状态。
经询问,司机田某承认,他曾于2015年在清溪镇酒后驾驶被清溪交警查获,并被处以罚款2000元、扣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处罚;而其驾驶的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被公告牌证作废。
因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上路行驶,且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田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樟木头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5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2年内不得申领处罚。
全媒体记者 尹金钟 通讯员 魏洪东 邓移生/文
全媒体编辑 贾庆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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