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立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 实现行业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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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10日,在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论坛上,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表示,将在全国建立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者的宽恕,就是对守法者的打击。”汪洋在主题发言中部署,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要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红、黑名单制度,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的激励约束机制,让不讲诚信者付出高昂的经济和声誉代价。
同时,汪洋称,今年要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让消费者自主选择安全食品,实现食品行业的优胜劣汰。
定期发放黑、红名单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了解到,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将于近期推出,并与食品生产企业的基本发展环境,如产品审评审批、企业贷款等挂钩;而“红名单”则由中央文明办和国家食药监总局共同建立。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徐令义表示,中央文明办将以征信系统建设为依托,联合国家食药监总局,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
食品问题能对“文明城市”一票否决
中央文明办还计划将食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状况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重要评定指标。徐令义说,要把食品安全作为衡量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对于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实行文明称号的一票否决,用鲜明的评选导向维护食品安全。(据《新京报》)
解读
食品诚信企业红名单
国家食药监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介绍,今年下半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将下发指导意见,全面指导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诚信档案,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对守信者褒奖。由中央文明办依托社会征信系统的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守信诚信的红榜,即红名单制度。“通过建立红榜来弘扬正气,激发企业的潜能和活力,通过强力推进信用机制的建设来营造一个食品安全诚信的环境和氛围。”
食品失信企业黑名单
黑名单制度包括:加大对食品违法违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的联合惩戒,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曝光,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将其作为企业产品审评、贷款审批等重要的前置条件和依据,让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失德失信企业寸步难行,承受付不起的代价。
毛振宾还介绍,对违法宣传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一是采取停止产品销售,二是罚款,三是进行曝光,直至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