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李庆雄:建议制定支持广东创新发展出入境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李庆雄建议,应参照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北京创新发展、福建自贸区建设的出入境政策,尽快制定出台支持广东创新发展的出入境政策措施。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将广东省纳入全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要求广东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率先实现创新发展。
基于广东自贸区创新发展的需求,李庆雄提出了在广东自贸区试点实施出入境支持政策的建议,其中包括外籍人员作为企业控股股东,在广东自贸区境内直接投资、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投资数额达一定数额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在广东自贸区创业、工作的外籍华人,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可凭工作许可、公司或雇主担保函件直接申请5年以内有效的工作类居留证件,也可凭创业计划直接申请5年以内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广东自贸区内已获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或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若提供个人担保和合同,可以为其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签发相应期限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并探索将适用人群扩大至港澳台高层次人员;简化自贸区内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条件。
李庆雄表示,这些建议吸收了上海科创中心、北京创新发展、福建自贸区建设相关支持政策,结合广东毗邻港澳的实际,突出推动粤港澳深度合作,符合广东自贸区建设的特点。
“如果可以出台支持政策,将进一步为广东自贸区创新发展提供更便捷的出入境环境,为高层次外籍人才提供更高效的出入境服务,从而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员集聚广东自贸区,促进广东自贸区创新发展。”李庆雄说。
李庆雄还建议,修改完善适用于广东全省行政区域的出入境政策措施。如取消在粤外籍人员就业单位类别和职务级别限制,放宽居住时限要求;对有工作的外国人,前2次签证期内无违法违规的,在第3次申请时可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证件;优化完善广东省144小时外国人过境免签政策,将广东省现行的51国人员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72小时过境免签范围进一步扩大;参照2012年北京、天津、上海等六城市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便利政策,珠海市非本市户籍就业、就学人员可在珠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定居签注除外)。
(来源:人民公安报 记者:石杨 编辑:牧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