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对外开放“新50条” 建设开放型经济强国
中国商务部资料图。中新社发 李慧思 摄
中新社北京9月17日电 (记者 石岩)中共中央、国务院27日晚间对外发布《关于构建开放型 经济 新体制的若干意见》,这一有着逾万字、11个章节、50条具体要求的文件提出,要建设开放型经济强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基础。
《意见》明确了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总体目标,即: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更加积极地促进内需和外需平衡、进口和出口平衡、引进外资和对外 投资 平衡,逐步实现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实现开放型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扩大开放中树立正确义利观,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国家安全,推动中国与世界各国共同发展,构建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意见》指出,要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服务业市场准入,进一步开放制造业,稳定外商投资规模和速度,提高引进外资质量。改革外商投资审批和产业指导的管理方式,向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转变,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和转型升级发展。
《意见》提出,要实施走出去国家战略,加强统筹谋划和指导。确立企业和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努力提高对外投资质量和效率,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优势产业走出去,开展先进技术合作,增强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避免恶性竞争,维护境外投资权益。
《意见》称,要保持外贸传统优势,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着力破解制约外贸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外贸竞争力,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完善进出口促进体系,健全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升级。
《意见》明确,要建设自由贸易园区,立足东中西协调、陆海统筹,扩大对港澳台开放合作,推动形成全方位的区域开放新格局,以区域开放的提质增效带动经济的协调发展。
《意见》指出,要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 金融 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全方位推进与沿线国家合作,构建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深化与沿线国家多层次经贸合作,带动中国沿边、内陆地区发展。
《意见》明确,巩固和加强多边贸易体制,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做国际经贸规则的参与者、引领者,扩大国际合作与交流,努力形成深度交融的互利合作网络。
《意见》特别指出,提升金融业开放水平,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方式和规模,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意见》表示,要加强对外开放的法治建设,坚持依法开放,大力培育开放主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着力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意见》最后指出,要要大力加强对外开放的安全工作,在扩大开放的同时,坚持维护中国核心利益,建立系统完备、科学高效的开放型经济安全保障体系,健全体制机制,有效管控风险,切实提升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