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业 忠诚履职 为建设教师教育优势突出 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提供有力保障
中国共产党华南师范大学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以来,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华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历次中央全会、中央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对高校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为学校推进新一轮改革创新发展、建设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提供了坚强保障。现将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以来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建议向中国共产党华南师范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回顾
第十四次党代会以来,学校党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抢抓机遇、深化改革、趁势而上,办学质量、社会声誉稳步提升,成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和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谱写了新时代学校事业发展的新篇章,学校纪律检查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步推进,取得了新的显著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强化职责担当。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深刻洞察党的自身建设面临的风险挑战,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学校党委、纪委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穿于学校事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真正做到挺纪在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以上率下,推动责任落实。出台了《华南师范大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华南师范大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纪委督查和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点,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党委常委会议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认真研判学校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挑战,积极探索将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学校中心工作的途径、方法。坚持召开学校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学校党委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力配合省委巡视组对我校的巡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础。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纪委工作,全力支持纪委履职,经常主动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及时研究纪委提出的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批阅重要信件、督办重要案件。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集中向全校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接受民主评议。
加强监督检查,不断传导压力。学校纪委注重加强对二级单位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建立党委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述责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各二级单位每年度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组织各单位党政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述责述廉活动,积极推动中层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确保管党治党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狠抓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校园环境
建章立制,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高等学校特点和学校实际,制定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推动出台和修订涉及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各类办公用房管理、因公出国(境)、“三公”经费管理等一系列重点事项的31项规章制度,从操作环节上严格程序,特别是从制度上明确了一系列禁止行为,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把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出台《华南师范大学领导班子成员行为规则》,对领导班子提出了22条具体、严格的行为和作风要求。
坚持抓经常、经常抓。盯紧传统节日、假期等重要节点的作风建设。学校纪委在端午、教师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前均通过统一信息平台向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推送纪律要求,重申严禁公款吃喝、送礼、购买赠送月饼、贺卡等行为。针对高校暑期各种学术活动较多的特点,要求全校各单位暑期组织的活动必须进行申报,从源头上杜绝利用公款旅游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开展专项整治,带动作风整体转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中,学校纪委根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整改落实。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活动,重点解决机关干部在贯彻执行学校决定、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服务师生员工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严格落实地方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对按规定不予保留的车辆进行统一拍卖,对保留的少量车辆统一标识、统一监管。全面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专项检查,确保全校所有办公用房均严格按标准进行清理改造。同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学校还先后开展了清退会员卡专项行动、整治“小金库”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过多过滥,公费出国(境),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行动,“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公车经费支出等15项专项治理工作,不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
(三)践行“四种形态”,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实效
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学校纪委将严肃政治纪律作为对党员干部加强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执纪,使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之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坚决杜绝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问题。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监管,防范任何组织、个人在学校从事有违中央方针、政策、路线的活动,切实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和校园安全。干部选拔任用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从干部培养、使用源头上把好监督关。学校纪委探索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努力实现对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情况的动态监督。
坚持抓早抓小。学校高度重视抓早抓小工作重要性,将谈话提醒、函询、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监察建议等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制定《华南师范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细则》《中共华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诫勉谈话工作规程》《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对干部职工进行约谈和函询的办法》,要求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校纪委主要领导、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要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及时对职责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处置,落实好“一岗双责”,形成抓早抓小的合力。对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约谈函询;对轻微违纪问题,立足教育挽救,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其他形式的组织处理。八年多来,共开展谈话提醒、约谈264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发出信访函询书8件,发出提醒函和监察建议书8份,对二级单位和个人提出整改建议35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已成为常态。
(四)坚持挺纪在前,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学校党委、纪委对当前高校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任务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坚决查处发生在极少数人身上的违纪违规问题。研究制定《华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办法》《中共华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诫勉工作规程》《纪委监察处执纪审查工作规程(试行)》《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细则(试行)》等纪律审查工作制度,严格规范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程序。
依规依纪执纪审查。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精神,坚持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处集体研究原则,所有问题线索均在集体研究后,分别作出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的处置决定,对需要报告的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情况及时向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进行报告。对涉嫌违纪党员的处分,均在纪委全委会议讨论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决定。坚持“一案双查”,认真分析每一起案件发生的深层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督上的薄弱环节,真正做到查处一个、警醒一片。同时,学校纪委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查处校内极个别单位和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八年多来,共接受信访举报297件;给予17人党纪处分、18人政纪处分,其中9人被开除党籍、7人被开除公职。通过严肃执纪,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促进了校风、教风和学风的进一步好转。
(五)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健全长效教育机制。坚持全面覆盖、分层分类,对全校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党章党规教育,突出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党章党规刻印在心,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学校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各种廉洁教育活动;经常与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督促提醒遵守廉政纪律;坚持对新上岗领导干部进行集体任前谈话,明确廉洁自律要求。借助学校党校、干部培训计划、教师岗前培训、思想政治理论课等渠道,把廉洁教育与师德师风教育、普法教育、合格公民教育等有机融合,对普通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教师、青年学生进行廉洁教育。
创建廉洁育人文化。精心组织专项教育活动,坚持开展“一年一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邀请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审计厅、检察院等单位同志来校作廉政教育专题报告,学校领导到联系单位讲廉政党课或进行专题讲座。注重加强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参观清远监狱和广东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组织力量精心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开展了“端正学术风气”大型签名、“做一名影响学生一辈子教师”征文比赛、廉政歌曲创作比赛、廉政舞蹈创作比赛、廉政歌曲大家唱、廉政短信评选、“我为反腐倡廉献一计”“给自己写一封廉洁修身承诺信”等系列活动。与图书馆联合举办“崇廉明德修身”廉洁读书月征文活动;与美术学院、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正义网联合主办“国魂传艺·艺术高校行”廉政艺术展,在广大师生中产生良好反响;依托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等单位与天河区纪委联合建立廉洁文化理论研究基地,组织相关学院教师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产生了《廉洁齐家——党员干部教育读本》《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知识100问》《新起点、新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东读本》《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研究》等一系列优秀研究成果。
(六)扎牢制度笼子,稳步推进标本兼治
完善决策机制,推动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修订《华南师范大学党政领导工作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的性质定位、议事规则、决策范围和决策程序。制定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分工方案》《贯彻落实广东省从严治党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形成管党治党顶层制度体系。出台《华南师范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华南师范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工作细则(试行)》,详细规定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决策机制和程序、决策议事规则、责任追究等,明确规定纪委负责人列席学校“三重一大”决策过程、选拔任免重要干部在党委研究决定前征求纪委意见。出台、修订学校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实施办法、基建工程管理办法、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音乐、美术、体育术科招生考试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严格人、财、物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管理。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监督实效。历时四年组织指导全校各单位确定重点防控工作事项,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2013年,校纪委牵头制定学校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全校各单位按照“梳理职权清单—明确岗位职责—找准廉政风险点和风险表现形式—组织审定并公示结果”的思路和程序,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校各单位的岗位廉政风险进行了初步排查。从2016年开始,结合2014年省委对学校专项巡视和2015年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反馈意见情况,同时借鉴2016年省委巡视29所公办高校发现问题情况,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开展进一步的梳理排查。根据风险排查情况,学校下发一系列文件,从制度上对各重点领域的防控措施进行了完善,采取一系列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组建招生考试处,将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工作归口管理;新设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财务预算与投资委员会、非全日制办学(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基建、物资采购工作小组;实现校外资产、校办企业、二级单位创收和社会合作办学统一归口管理;成立采购招投标中心,与职能部门剥离;引进第三方机构,借助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力量,协助学校健全内控机制等。这些措施更好地防范和化解了潜在的廉政风险,增强了源头治理的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形式和手段。2015年,根据上级关于推进纪委职能转变、改进纪委监督方式的有关要求,出台《华南师范大学督查工作暂行办法》;2018年,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精神,修订出台《华南师范大学监督执纪专项检查工作办法》。在总结开展督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要求重点围绕各二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情况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16年以来,由校纪委牵头,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分三批次对生命科学学院、体育科学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音乐学院、国际商学院等7个单位开展了督查和监督执纪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党委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反馈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学校纪委注重将监督工作与学校推进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落实中巩固制度建设成果。2017年,重点开展对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发展规划处、社科处、科技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台针对性举措,从源头上保证经费使用效率;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等单位组成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监督小组,加大经费监管力度。
(七)深化职能“三转”,不断提高纪检队伍履职能力
聚焦主责主业。学校始终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回归党章本源,找准职责定位,持续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出台《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纪委“三转”和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学校纪委退出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原则上不与其他职能部门联合发文、不直接参与各职能部门具体工作。学校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至12个,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全程介入、提前介入、深度介入”的履职方式,把主要精力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再监督、再检查上来。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纪委领导分工,校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深入纪检工作一线,不分管人事、财务、大宗物品采购、基建等工作。学校纪委副书记不兼任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职务,按规定列席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
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注意发挥校纪委委员作用,加强纪委全委会建设,规范纪委全委会会议议事范围、议事规则,严明会议纪律。定期组织纪委委员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重要案件处理、重要处分建议均由纪委委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时组织学校纪委委员参加学校对二级单位的监督执纪专项检查工作。始终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纪委专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组织学习培训,选派专职纪检干部17人次参加相关业务培训,选派7人次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参加“以干代训”“以案代训”。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高校纪委规范化建设的相关要求,2017年6月,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决定将专职纪检干部编制数由6人增加到8人、按标准建设纪委办案所需的独立谈话室。
积极推进二级单位纪检组织建设。下发《华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职责清单》和《华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试行)》,规定二级单位纪检委员列席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全过程参与单位重大决策。校纪委办公室积极加强与二级单位纪检委员的沟通、协调,定期了解各纪检委员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同时,加强对二级单位纪检委员的业务培训,组织二级单位纪检委员参加警示教育学习,为纪检委员订阅《中国纪检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报刊,及时转发上级纪委最新文件精神等。
八年多来,学校纪委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从学校实际出发,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作风建设、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廉政教育、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学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所做的工作与党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有些工作还不够深入,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落实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不力的问题在不同程度上依然存在,有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落实不到位;纪委深化“三转”和贯彻抓早抓小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追责问责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有些党员干部对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形势认识不清,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任务依然艰巨;个别党员干部党纪观念淡薄,遵守廉洁自律要求的觉悟不高,违反党纪、法律的情况还偶有发生;个别同志不能正确对待个人得失进退,重复信访、不实举报、甚至捏造中伤的情况还未能从根本上杜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人员有待充实、结构有待优化、对问题线索处置手段和办法不多。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主要工作体会
回顾过去八年多的纪检监察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
增强政治意识是做好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只有从讲政治的高度才能正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意义。高校党委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高校纪委作为党内专责监督机关,是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履行主体,在确保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上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八年多来,学校纪委坚决贯彻落实学校党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全面从严治党顶层设计,督促学校党委落实好管党治党各项任务,敢于监督、勇于担当,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作风,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在全校上下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不断增强,对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意义、价值不断得到深化和彰显。
主动融入学校中心工作是做好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在要求。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只有围绕这个根本才能更有针对性,更有实效性,才能得到广大教师干部的支持和参与。因此,学校纪检监察最关键的就是通过富有成效的工作,正风肃纪、正本清源,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校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弘扬新风正气,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惩治腐败者,使全校上下形成干事创业、廉洁担当的良好风气,纪检监察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良好风气。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是做好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抓手。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形势任务、外部条件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学校事业同样处在一个重要的转型期,这客观上要求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在体制机制上与时俱进。八年多来,学校纪委持续深入推进“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学校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学校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改进监督方式,实现由参与式监督向以规范程序、防范风险为重点的监督转变。同时,构建监督问责联动机制,用问责的震慑力提升监督的实效性。学校纪委严格落实在学校党委和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制度规定,积极探索实践双重领导机制的具体制度和机制,最大限度发挥体制优势,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地生根。
坚持预防为主是做好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方向。高等学校的职能定位决定了高校纪委在严肃惩治腐败的同时必须最大限度地抓好预防工作,实现由治标向治本的转变,最大限度地提升高校育人环境。学校纪委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动辄则咎,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认真开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细化职权目录和办事流程,全方位、多角度查找廉政风险点,及时堵塞制度漏洞,真正实现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断丰富教育载体和形式,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初步形成,标本兼治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历史交汇期;是高等教育深化综合改革,促进内涵发展的关键时期;更是学校进一步抢抓发展机遇,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砥砺奋进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的机遇期、挑战期。新的时代要求新的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和省纪委的各项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促进学校党建水平提升,大力营造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的良好政治生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为建设教师教育优势突出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校纪委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和党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严明党的纪律。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党规党纪意识,用纪律管住全校党员,特别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决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全校党员和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贯彻落实,努力使党的建设成为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坚实保障,有力推动学校综合改革发展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的实现。
强化党内监督。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确保党章党规在学校有效执行,压实纪检监察组织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职责,探索建立对二级单位重要议事决策机构监督制度,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加强对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组织开展监督执纪专项检查,通过约谈、函询、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问题的督查督办。积极探索二级单位纪检委员开展党内监督的有效办法,用担当激发动力,用监督传导压力,保证各级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责、保证全校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坚持正风肃纪,深化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始终坚持以党风带校风、促学风,做好坚持、巩固、深化的文章,坚决打赢作风建设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学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学校纪委监督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持快查快办、严查严办,确保作风建设善作善成。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整治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等突出问题,针对“四风”问题的新动向,采取新招数,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大力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要在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创造、批判、社会关怀的大学精神,挖掘、弘扬学校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累的优良传统,在新时代努力践行“艰苦奋斗、严谨治学、求实创新、为人师表”的校训精神,通过树立先进典型等方式,在学校营造向善向上氛围,推动学校风气持续好转。
(三)强化监督检查,做实做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聚焦主业主责。学校纪委要切实深化“三转”,对照职责清单,持续深化“三转”,坚决退出不属于纪委职责范围的业务工作,全面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重点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着眼标本兼治的目标任务,结合现代大学治理制度建设和学校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落实党章党规的配套制度体系,扎紧扎牢制度笼子。针对选人用人、招生考试、招标采购、工程建设、后勤管理、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师德师风、合作办学、学生管理、学术诚信、职称评定、人才招聘、校办企业等廉政风险点,健全主体责任的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纪律审查等方面的制度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权限,优化办事流程,分岗位、分节点设计廉政风险防控办法,更好地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从根本上降低违纪违法行为发生风险。
(四)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要推动学校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学校党委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切实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纪严于法,小错即纠、动辄则咎,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制度化;重点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第二种形态,用严肃的氛围和规范的方式开展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处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探索建立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库,主要包括个人事项、廉政谈话、信访材料以及接受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等涉及日常监督检查的各个方面情况。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加大问责力度,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监督执纪是纪委的核心业务,要完善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检查工作机制,不断深化监督执纪检查工作,统筹安排常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执纪检查、机动监督检查,把执纪监督检查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增强监督实效。要完善约谈制度,规范述责述廉工作,通过约谈、述责述廉和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履行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纪律审查和信访受理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要求,继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要紧盯事关学校发展全局的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的监督,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反映集中、指向具体的问题线索,对存在腐败问题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检查、通报、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在追究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明工作纪律和流程要求,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健全完善信访登记、报告、反馈和监督程序。
(五)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基础
增强教育的有效性和时效性。运用好廉政教育各种载体,实现校外教育资源与校内教育资源的统一,善于利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的教育资料开展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使廉政教育更贴近时代、贴近师生实际,利用校园广播、校报校刊、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各种渠道,采取艺术、文学、书法、朗诵、演讲等各种表现形式,讲好廉政故事、说透廉政道理,增强廉政教育的亲和力、表现力,使廉政教育更接地气、更好入脑入心。
完善廉政教育宣传制度机制。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坚持以先进典型教育为主,充分发挥榜样的说服教育作用,同时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违纪的深层原因,达到警钟长鸣的效果。把廉洁教育贯穿于干部选拔、培养、管理等各个环节;坚持党政负责人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探索建立校内违纪案例通报制度等,进一步提高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
(六)增强生机活力,打造素质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全方位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始终把对党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任务,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要按规定及时配备纪委干部,重视二级单位纪委建设。二级单位全部设立纪检委员,定期组织专题培训学习,纪检委员参与研究讨论二级单位重大事项,发挥监督作用。坚持推进纪委规范化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优化学校纪委履职条件、提升纪委监督执纪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新时代承载新使命,新思想指引新航向。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描绘了学校事业发展的新蓝图,党风廉政建设任重道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学校新一届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凝心聚力、奋发进取、砥砺前行,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认真履职尽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不断开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为建设教师教育优势突出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努力奋斗!
作者/通讯员:党代会秘书组 组织组 | 来源:党代会宣传组 | 编辑:杨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