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想辞职不好开口 报警称单位是持枪贩毒据点

31.05.2015  17:18

保安全护平安的人民警察属社会公共资源,可个别市民或为一己私利,或图一时之快,随意谎报警情,结果浪费警力不说,还将受到法律严处。今天,我们集中刊发几则近期报假警的案例,希望大伙引以为戒。

  谎称自己遭绑架 少女只为会网友

15岁初中女孩小芸突然失踪,家长随后接到短信称她遭绑架。民警调查发现,是小芸捏造了一系列谎言,只是为了去见网友。

前天,家住大足区宝顶镇东岳村的陆某向警方报警:15岁女儿小芸失踪了,他们接到陌生人发来短信,说小芸被绑架了。

警方调查得知,一天前,班主任陈老师于下午5时对学生点名,发现小芸未到校。一小时后,陈老师接到一个自称小芸哥哥的电话,说小芸因病要晚一天到校。一天后小芸仍未到校,老师电话联系小芸家长,未果,只好亲自赶到小芸家中。

“小芸有个哥哥,但在四川。”陆某立即与小芸哥哥联系,对方称没有向陈老师通过电话。

“不要找她了,她被绑了,等她想回家时会主动联系你们。”随后,陆某收到这样一条短信。想到小芸还是未成年,担心被不法分子绑架拐卖,一家人赶紧向警方报警。

民警通过对发来短信的电话号码进行调查,发现大足区宝顶镇男子于某,很有可能与小芸在一起。

民警几番辗转,最终在大足步行街附近找到于某和小芸。小芸介绍,她离开家后并未去学校,而是和同学一起去唱歌。事后见学校点名时间已过,便叫来两个月前认识的网友于某。由于某假装自己的哥哥向陈老师请假,并虚构了被绑架的信息。随后两人四处闲逛,直到被民警找到。

  卖车没过户怕担责 乱报警摩托遭偷了

去年底,长寿区居民黄某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摩托车被盗。本月23日,民警抓到“偷车贼”,才发现摩托是被黄某卖了而非被偷。黄某报假警的目的,竟然只是想免于承担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黄某跑到长寿区万顺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摩托车被盗,警方随即立案侦查。

今年5月25日,警方通过侦查发现,黄某所称的被盗摩托在涪陵区出现,警方随即出动,在涪陵区找到这辆摩托车。

“你们抓我干什么?是不是认错人了?”驾驶该摩托车的邱某一脸无辜。调查中邱某坚称:摩托车是自己2014年12月购买的。为证实自己的说法,他还带着民警从家中取出一份买卖合同。经警方调查,该合同并非伪造。

一边是报警称自己摩托车被盗,一边却有买卖合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民警找来报警者黄某。在警方盘问下,黄某交代了报假警的违法事实。

原来,黄某于2014年12月将自己摩托车出售,但并未过户。小心谨慎的黄某一直担心:由于摩托车没过户,如果该车违反交通法规或撞伤撞死人后,自己会被处罚。他自作聪明地想到了一条妙计:向警方报案该摩托车被盗,这辆车今后不就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了吗?

他哪里知道警方会帮他把摩托车找到,他也因为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被处以治安拘留7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