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冶金企业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10.09.2015  23:53

关于开展冶金企业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台账建设管理要求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更新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台账的函》(管四函〔2015〕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摸清我省冶金企业基本情况,省局于2015年9月至10月组织开展全省冶金企业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和信息是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决策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冶金企业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是冶金行业安全监管的重要基础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摸底调查工作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基础台账建设,并将此项纳入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中。

二、本次摸底调查工作主要方式为属地调查统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对本辖区全部冶金企业进行摸底调查。重点填报企业安全风险点:1、存在高温熔融金属爆炸、喷溅和泄漏等安全风险的作业环节,包括高温熔融金属的生产、吊运、运输(不含道路运输)过程;2、存在气体中毒、燃烧和爆炸等安全风险的作业环节,包括产生或使用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气体的冶炼过程。通过调查,摸清安全风险。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并指定相关责任人,落实工作任务。

三、请各地认真填写附件表格,统计汇总本地情况。本表由市级安全监管部门汇总后,于2015年11月10日前向省局提交表格数据,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省局监管二处邮箱[email protected]。《通知》电子文档及附件请到省安全监管局网站下载。联系人:苏宝洪,电话:020-83135816。

 

附件:广东省冶金企业基本信息台帐汇总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9日

 

 

 

 

 

 

 

 

附件: 广东省冶金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