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委市政府四套班子领导集体开展安全生产法律责任警示教育活动

08.12.2015  16:48

      12月3日下午,中山市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同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责任警示教育活动,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薛晓峰主持会议,市四套班子领导、正副秘书长参加。
      会议观看了安全生产法律责任警示教育片,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薛晓峰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是整个领导班子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为契机,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警示教育片选取了全国近年来发生的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佛山市顺德区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2•31”重大爆炸事故、深圳市“9•20”舞王俱乐部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等5起典型重特大事故案例,重点突出事故后对事故责任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等的追责情况以及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失职追责情况,通过事故案例的剖析,警醒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领导干部必须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深入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经中山市政府同意,从 2015年11月9日至2016年1月31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法律责任警示教育活动。活动成立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谢中凡常务副市长、谭培安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安全监管局、公安消防局、公安交警支队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全监管局。全市各镇区参照市的做法,迅速成立了镇区安全生产法律责任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迅速开展警示活动。活动工作措施包括:
      (一)制作典型事故法律责任警示教育片。选取全国近年来发生的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佛山市顺德区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2•31”重大爆炸事故、深圳市“9•20”舞王俱乐部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等5起典型重特大事故案例制作警示片。
      (二)成立中山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讲师团。邀请12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各4名)的专家组成讲师团,负责结合典型事故法律责任警示教育片以案释法,宣讲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开展专题法律责任警示教育宣讲。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级专题法律责任警示教育宣讲活动。活动通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宣讲会、会上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讲师团以案释法、宣讲案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方式开展。每级宣讲直入主题,直接面对责任追究宣讲案例,每起案例宣讲做到原因清楚,罚则警醒,务求使事故责任追究起到立竿见影的警示作用。
      (四)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分别与相关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签订安全责任书;与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承诺书;向小、微生产经营单位派发《安全生产法律责任警示教育告知书》。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市安委会、消安委会对镇区党政领导班子的相关考核。市警示教育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对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不积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组织警示教育活动不得力的镇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本次警示教育活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