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国家安全法》明确今年4月15日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线索,请拨打举报电话12339
2016东莞市国家安全与保密教育展览在东莞展览馆举办。
东莞时间网讯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国家安全法》,该法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今年4月15日为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首次明确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新《国家安全法》共七章,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与职责,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法律明确,“国家安全”即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 经济 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对于公民和组织而言,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在义务方面,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为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新《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我国曾于1993年制定《国家安全法》,以规定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和反间谍工作为主要内容,随着国家的发展,国家安全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和要求也发生了变化,该法律已难以适应全面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的需要。2014年11月1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相应废止了原有的《国家安全法》,为制定新的《国家安全法》创造了条件。
“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成亮点
此次通过的《国家安全法》,“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是其中的一个亮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解释,《国家安全法》在第一条立法宗旨中强调“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第三条总体国家安全观内涵中强调“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在第七条基本原则中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在第十六条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中专门规定了人民安全的内容,“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等等。这些规定体现了维护国家安全要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立法理念。
新型领域被纳入立法范围
在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方面,新法要求,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
此外,国家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开发利用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表示,有关维护新型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是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新增加的内容,在初审时并没有。国家安全立法是国家安全的基本法律保障,新法是一部立足全局、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的基础性、全局性、综合性法律,适应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形势新要求。
公民有义务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的线索
《国家安全法》还对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做了规定,包括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等。同时规定,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安不忘危 存不忘亡 治不忘乱
——东莞市国家安全与保密教育展览披露多起间谍案
东莞时间网讯 4月15日是我国颁布实施《国家安全法》后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增强东莞市民的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反奸防谍人民防线,从3月23日起,“安不忘危 存不忘亡 治不忘乱”——东莞市国家安全与保密教育展览在东莞展览馆开幕,该展览由东莞市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东莞市保密局、东莞市普法办主办,通过展览让市民学习和掌握国家安全保密工作相关知识。本次展览免费向市民开放,将持续至4月21日。公民或组织发现危害国家安全可疑行为或其他破坏活动时,可拨打举报电话12339。
展览还公布了一批网络勾联策反案件。展览说明称,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实施策反窃密的主要渠道。境外间谍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发送招聘邮件、刊登兼职广告、搭讪好友等方式,以“高薪”为诱饵,大肆策反中国境内人员。
案件1
潜伏部队充当“观察哨”
展览披露的间谍案显示,军事情报一直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高度关注的领域。唐某曾担任辅警等工作,2009年在广东省某部队“军人服务社”担任送货员。2005年,他通过电话、网络主动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勾联,并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老挝站组建立网络联系,后赴马来西亚接受间谍任务和培训,返回后在部队潜伏6年,充当“观察哨”,攀拉策反多名部队现役军人,结成“情报网”,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大量军事预警情报,收取间谍经费20多万元。经部队保密部门鉴定,唐某向境外报送的情资含绝密级1份、机密级9份、秘密级7份。佛山市中级法院以“为境外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案件2
95后网上受诱泄漏机密
1995年出生的陈某琳是某船舶有限公司员工。2014年2月,网友“BILLLEE”通过陈某某创建的QQ群“黄埔技工学校”与其勾联,以提供报酬为诱饵,要求其提供所在船厂的内部资料,并对船厂及周边水域停靠的军舰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陈按对方要求,将该厂内部资料逐页拍照后发送给对方,并持续对船厂周边水域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给对方。陈某琳为此每月固定领取月薪3000元。广州市国家安全局已以涉嫌“间谍罪”将陈某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诉讼。
案件3
失业工人被当成“间谍下线”
小学文化的江西赣州人曾某某,1994年起先后在汕头多家制衣厂工作,后失业。2010年10月,曾某某在网络上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策反,并接受其任务,通过网络先后在湛江、海南发展“下线”,结成“搜情网”,大肆观测搜报广东汕头、湛江和海南三亚等地军事预警情报,收取间谍经费人民币20多万元。
案件4
被“微信好友”策反刺探军港
2014年4月,一个自称伦敦某媒体记者的间谍人员通过微信添加在汕头经营糖果厂的陈某某为微信好友。境外间谍人员以他们报社可以提供待遇优厚的兼职工作为名对陈某某进行勾联策反。自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初,陈某某先后多次接受境外间谍人员的指令,到汕头某军用机场、军港刺探,并向境外间谍人员非法提供军事预警情报一批,获利人民币4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