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有事开视频会议:广州社区协商的下围村模式

16.11.2015  15:10
原标题:街坊有事好商量寻找最大公约数

  广州越秀区东山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议事厅里,社区代表积极发言。  曾强 摄

  如今,不少城乡社区都开设了业主QQ群、微信群,方便大家讨论社区公共事务。大到村居委会选举、房屋拆迁修缮,小到花草树木养护、宠物的文明饲养等,居民都能在这一公共平台商议,发表不同的意见。

  通过互联网搭建社区公共意见平台,正是我省广泛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的一个缩影。今年,省民政厅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探索推行“五民主五公开”工作法,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机制,实行民主提事、民主商事、民主决事、民主理事、民主监事,公开决议过程、执行过程、评议结果、审计结果、监督结果。

  其中,广州市在发展基层民主、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方面步伐较快。目前,广州正筹划推进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实行“民主协商、一事一议”居民自治机制,并将召开全市层面的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会议,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

   让居民走向理性对话

  “我们村最近不断迎来北大、清华、复旦、中大、武大等名校的教授、大学生调研考察。大家对我们村开展民主议事的做法很感兴趣,认为村民们通过‘民主商议、一事一议’,走向了更理性的对话。”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下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庆东说。

  2014年以来,广州市增城区选取下围村开展基层民主协商试点,形成了以村民代表会议为核心,议事制度规范、村民有序参与、信息公开及时、权力监督有效的“民主商议、一事一议”的“下围村模式”。下围村从“问题村”、“上访村”,一跃成为如今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广州市文明示范村”。

  郭庆东介绍,下围村曾经因为村民内部的明争暗斗,而错过了20年的发展。有的一家亲兄弟,也因为不和而分开祭祖扫墓。村务管理混乱,村民开会时也是吵吵闹闹,很难形成共识,即使有了决议也难以执行,长期积累的矛盾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在下围村严格实行“民主商议,一事一议”制度后,村的面貌有了巨大变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强化村民代表会议在基层群众自治中的核心作用,实现事事商量、件件表决。”石滩镇党委书记潘小航说。村务、财务等重要事项的决定,都必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民主表决。村两委只是村务、财务的组织者和执行者,而不是决策者。关于村务、财务等重要事项的决定,都必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民主表决,明确村民代表会议才是村民议事决策的日常权力机构。

  村民会议召开时,通过微信平台,边开会边向会场外的村民转播会议的主要过程。村民议事厅安装了视频探头,摄录会议过程。参会人员有序轮流发言,若出现吵架、打架等不良情形,将受到红黄牌警告,累积到一定程度,将暂停一次议事权或表决权。会议表决后,村民代表和监委会成员当场在决议表上签上名,按下手指模。同时,会议结果马上通过微信平台、村广播站向全体村民公开。

  据统计,从2014年到现在,下围村已经召开了21次村民代表会议,讨论43项议题,其中37项得到落实执行,6项在跟踪办理。没有一个决策受到村民的阻拦和质疑。

   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

  根据中央精神,城乡社区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当地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当地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城乡社区的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协商的事项;各类协商主体提出协商需求的事项等。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有利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社区协商,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大家的事情大家办。有事好商量,在协商中,找到群众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

  据了解,从2013年广州市推行幸福社区创建到现在,全市共建立实体或网络议事平台1844个,参与居民超过23万人次,经民主协商解决宠物管理、停车难等社区热点问题3522个,实现旧楼加装电梯210多部。截至今年5月,广州市已创建达标的幸福社区累计568个,占社区总数的38.5%。群众满意度从创建初期的81.01%提高到87.44%。第三轮幸福社区创建活动已于今年1月启动,251个创建社区按要求有序推进,至今年底,全市将有50%的社区打造成为幸福社区。

   探索建立社区议事协商目录

  为进一步让“有事好商量”成为工作制度,广州市计划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开展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推广下围村等地的做法,明确社区协商基本程序及内容,建立街(镇)、社区(村)、楼(组)分级协商工作机制,搭建社区议事协商平台。各层级议事协商的具体内容和各层级之间的议事边界都将进一步明确。逐步探索建立边界清晰、实用有效的社区议事协商目录。有效引导各类主体参与社区协商,共同商议社区(村)公共事务及居民切身利益相关事项,初步形成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

  广州市民政局已制定下发了《建立农村居民理事会工作指引》和《建立城市社区议事会工作指引》,明确了建立城乡社区议事机构的基本原则、成员组成、职责任务、推选程序及议事程序等事项,要求广泛吸纳“两代表一委员”、异地务工人员、企事业单位等各界代表参与协商,推动议事协商平台规范化建设。

   城乡社区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

  ●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当地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

  ●当地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

  ●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城乡社区的落实;

  ●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协商的事项;各类协商主体提出协商需求的事项等。(李强 印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