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强化岁末年初及节日林业安全生产
2015年12月25日,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增强忧患意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应急管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指出,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林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要各负其责,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林业各所属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和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一是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对林区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森林旅游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和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落实监管整改措施。二是保障基础设施正常运行。要加强对林区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安全生产和林区人民群众生活正常。三是加强林区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四是切实做好林区森林防火工作,在危险地段临时设立禁火区。
《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工作,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林区各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要认真审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