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财政局强化预算监督管理切实保障财政运行质效
为进一步全面深化财税改革,保障财政政策有效实施,中山市财政局结合公共财政改革要求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从过程控制到结果反馈充分发挥政策监控链条的闭合性,在监督理念和目标保障上进一步保障财政运行的精准性。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监督全覆盖。中山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落实新预算法各项要求,不断完善预算体系,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实行部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绩效评审、审计监督结果“三挂钩”机制。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执行进度,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各项文件要求,通过一系列措施督促落实,多措并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管理透明度,从财政总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和各镇区财政信息公开指导工作两方面入手,认真落实市级财政总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要求。
二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山市财政局坚持制度先行,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有章可循,PPP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积极安排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通过推行限额设计,加强对施工现场变更签证管理、大力推进公开招标限额以下项目通过集中采购建库管理等措施,有效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效能。继续加强与本市主要职能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明晰政府投资项目中各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的协调和全覆盖。
三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015年中山市政府采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增强政府采购法治意识,严肃采购纪律,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规范透明化。在全省首创市镇两级政府采购管理模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办法,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落实强化采购需求管理和履约验收的有关规定,实施覆盖政府采购全过程的信息公开机制,为监管部门严肃采购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供依据。
四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积极落实中央、省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有关要求,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全面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等多方面入手,通过“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结余管理,建立镇区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报备机制、盘活财政存量工作与转移支付相衔接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督查问责机制”等措施,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清理回收支出缓慢的项目,将存量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支持经济增长。继续扩大纳入定向财力支付项目范围,改变专项补助方式,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促进镇区财力与保障责任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