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当事人称被法官咬穿面部致毁容

19.03.2016  16:18

  (原标题:岳阳一当事人称被法官咬穿面部致毁容 法院:他咬我的手指疼痛难忍后反咬)

  日前,湖南省岳阳县筻口镇村民董先生致电法制晚报新闻热线称,因一件案子与法官发生纠纷,双方互殴,董先生面部被法官咬伤后已经毁容,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岳阳法院负责人回应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湖南省岳阳县筻口镇游港村董先生说,他和同村村民之间因伤害引发官司,他被打伤后向对方索赔。2015年7月9日,筻口法庭下达了民事判决书,因法庭工 作疏忽,将判决书中的两处数字写错,本来是花去治疗费5865.66元,判决书中写成了58865.66元,该案的审判长何法官发现有误后,数次联系自己 要求将判决书送回修改。

  董先生说,2015年9月2日,他将判决书送到法庭时,对法庭工作不细致导致自己跑冤枉路表示不满。在法官下班 乘坐公交车回家时,双方为此发生互殴。“何法官将一根手指抠进我口内,我就顺势咬了一下后就松开了,被咬后的何法官猛的咬向我的右脸颊。随后找了一把刀追 我,我只好跑进了旁边的派出所。

  董先生称,他面部被咬伤后鲜血直流,面部淤青肿胀,有明显的圆形咬痕,由于疼痛难忍,他赶紧到岳阳一家医院就诊。“现在已经毁容了,脸上有一个伤痕,面部肌肉鼓起一块,派出所调解的赔偿数额我不同意。

  董先生今年55岁。法晚记者看到了湖南省岳阳市维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报告,“被鉴定人因面部咬伤,致右面部裂伤并感染,面部瘢痕形成……其伤残程度评定为X级(拾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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