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相关办法修改意见的通知
10.11.2014 18:28
本文来源: 卫生厅
各有关单位:
2013年9月11日,原省卫生厅联合省有关部门发布了《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相关办法(试行)》(粤卫〔2013〕67号,以下简称《办法》),为规范我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规则,我们在全面评估《办法》执行效果基础上,经书面征求省相关部门意见,并经省药品交易制度改革专责工作小组研究后,形成了《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相关办法》(征求意见稿,共6个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订意见,请于2014年11月17日下午5:00时前以书面形式(按附件8格式填好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七楼)。
联系电话:4000-16-9191,传真:020-22360299。
附件:
1.广东省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交易办法(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征求意见稿)
3.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征求意见稿)
4.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征求意见稿)
5.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6.广东省药品交易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7.修改说明
8.征求意见表
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11月7日
本文来源: 卫生厅
10.11.2014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