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14.05.2018  12:06

粤教思办函〔2018〕37号

 

各普通高校:

为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理论素养和教学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分课程举办2018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骨干教师示范带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

二、培训班次

分课程安排7期培训班,具体如下: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骨干教师培训班;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本科院校)骨干教师培训班;

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高职院校)骨干教师培训班;

4.“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骨干教师培训班;

5.“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本科院校)骨干教师培训班;

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高职院校)骨干教师培训班;

7.“形势与政策”课春季集体备课培训班。

三、培训要求

(一)各期次培训班承办单位、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联系方式等事项详见《2018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训班安排表》(附件1),请各高校据此做好学员选派工作,于规定时间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报送至各期次培训班承办单位,并督促各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参训人员完成规定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每天6学时标准为其出具学时证明。

(二)各高校要发挥参训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做好本校全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校本培训工作。

(三)参训人员食宿由培训主办单位负责(培训班举办地所在地区教师不安排住宿),差旅费按规定回单位报销。

有关培训具体事项请与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赖炜祎、020-87004725)或各培训承办单位联系。

 

附件:1.2018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训班安排表

2.2018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训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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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