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儿童案件触目惊心 黑手多来自熟人
●曹彦 罗苑丛
每一个孩子都是纯洁的天使,每一起触目惊心的猥亵儿童案件,都像是一把把利刃折断了天使的翅膀,引发公众强烈关注和愤慨。2014年11月到12月,短短两个月时间,兴宁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5起猥亵儿童的案件,这些案件的共同特征是受害人都是未满14周岁的女童,而且都是熟人作案。令人担忧的是,许多孩子的性自我保护知识匮乏,遇到性侵害时茫然不知所措,该如何教育和引导孩子,呵护他们的身心安全刻不容缓——
A “警察叔叔救救我们!”
2014年6月11日,兴宁市某镇派出所所长收到一封特殊的举报信,来信人称自己在山上捡到几张匿名求助纸条,便转寄给了派出所。只见其中一张纸条上写到:“警察叔叔救救我们!有一个秃顶大约60岁的‘老队长’,每天放学后引诱女学生脱裤子……”接到举报,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周密侦查,两天后,涉嫌猥亵的罗某生、罗某灵被刑事拘留。
原来,2013年初至2014年6月期间,已经当了爷爷的“老队长”罗某生见某小学女生喜欢到附近山上玩杠架,便以教小女生玩的名义先后多次对小丽、小美(均为化名)等几名十一二岁的女学生进行猥亵,用手抠摸小丽、小美等人的阴部和胸部。
向孩子们伸出罪恶之手的,还有自称为“画家”的罗某灵。年近不惑的罗某灵一直没有结婚,也经常混迹于山上,利用其会画一些动画人物的机会,引诱一些低年级女学生一起玩,多次拿零钱和其画的动画人物引诱女学生脱下裤子由其拍照、猥亵。其中,2013年11月的一天,罗某灵与几名女学生一起到山上玩,期间,罗某灵把两名女生叫到一处空地上对她们进行猥亵。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两个恶魔终于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兴宁法院经审理后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罗某生、罗某灵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B午后“按摩”与冰淇淋
吴某是兴宁市某学校的武术教练,因其女友未在身边,遂想通过手淫来解决生理上的需求。正好所教的学员中有幼女儿童,吴某认为小女孩年幼不懂事、容易哄骗,便瞄上了她们。
从2014年7月至8月17日间,吴某采用买冰淇淋为诱饵及暴力殴打相威胁的手段,利用午休时间,两次叫年仅6岁的小芳(化名)为其“按摩”。2014年8月18日中午,吴某用上述同样的手段叫小芳帮其手淫后,又让小芳坐在其大腿上再次帮其手淫,同时,吴某用自己的生殖器隔着裤子摩擦小芳的阴部至射精。当天下午放学后,小芳因教练没有买冰淇淋向母亲抱怨此事,母亲觉察有异,详细询问之下立即报警。同日兴宁市公安局民警将吴某传唤至公安机关审查,吴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兴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鉴于案发后其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后,兴宁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C “亲切”的邻家叔叔
2014年10月15日晚上9点多钟,10岁的兰兰(化名)独自骑着自行车回家,路上遇到以前的邻家叔叔李某。李某以有东西给她吃为由要兰兰跟他回家,天真的兰兰便跟着来到李某的出租屋。一进屋,李某便将兰兰拉到床边,将兰兰抱到其大腿上强行搂抱亲吻,隔着兰兰的衣服抚摸其胸部。兰兰极力反抗仍然不能阻止,后兰兰乘机挣脱回家并向母亲哭诉。兰兰母亲随后找到李某理论并报警,公安民警在现场抓获李某。
事后李某亲属一次性支付了1万元给受害人,受害人对李某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
兴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猥亵儿童罪。鉴于其有悔罪表现,而且其亲属主动赔偿了受害人的精神损失,并取得原告人的谅解,酌情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D 披着羊皮的网友
17岁的钟某通过网络认识了13岁的小学女生小英(化名),并以谈恋爱为名于2014年7 月10日、13日约见小英。期间,钟某问小英是否愿做他的女友,小英答应,随后,钟某带小英来到他家中,把小英抱坐在其大腿上亲吻,并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到小英拒绝。钟某欲强行脱去小英的衣服时见其边哭边反抗,便拿出砍刀威胁。钟某遂对小英进行猥亵,并用手机拍下裸照才让小英离开。
7月15日,钟某在与小英QQ聊天过程中,得知小英与父亲发生矛盾便邀约见面,小英赌气便答应了。下午3点多,钟某将小英接到家中,不顾小英的挣扎,出言恐吓威胁,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第二天,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钟某抓获。
兴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的行为分别构成猥亵儿童罪、强奸罪,依法应当实行数罪并罚。因其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最后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法官说法】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儿童。研究表明,遭受性侵犯的孩子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会不同程度地表现出一系列精神症状,比如:恐惧、抑郁、强烈的不安全感。如果没有得到足够帮助,成年后多会在人际关系方面遇到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上述触目惊心的猥亵儿童案件,首先暴露出部分家长和学校对未成年人开展性教育的短板,甚至完全缺位。作为社会人,我们无法生活在真空环境之中。既然危险随时都可能靠近孩子,那么,家长能做的就是尽量教给孩子一些基本的防范常识和技巧,在生活中逐渐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