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性侵杀害少女 性侵因检方未上诉而无罪
中新网2月6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震惊台湾社会的许川性侵杀人案,近日“最高法院”开庭审理。许川被控性侵同居人女儿长达5年,因不满少女提告,以钢丝将她勒死灭口,还制造自杀假象。本来这是一起性侵杀人案,却因士林地检署搞乌龙,性侵部分被判无罪定谳,至于杀人部分,“最高法院”5日维持高等法院更一审认定,将许川判处无期徒刑确定。
“最高法院”认为,许川被控性侵少女部分,因检方未上诉已告无罪确定,第518次性侵部分,士林地检署去年底才起诉,不在此次审理范围。合议庭考量许川在少女生前长期提供生活费,且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已全然泯灭人性,罪无可逭,达到须判死刑与世永久隔离的程度,许川因此逃过一死。
生父失望:无法接受
少女生父对于终审判决表示失望,强调无法接受,他并称许川至今没有向他道歉,根本没有悔意,这种人难道不该判死刑吗?
判决指出,59岁的许川,14年前与少女的母亲同居,他涉嫌从2006年开始性侵少女,少女一直隐忍,直到母亲自杀过世后,才在2011年9月19日找生父陪同报案,控告许川性侵,并搬去与生父同住。
士林地检署失职 搞出大乌龙
许川曾经因为性侵亲人入监服刑,担心再入狱,哭着哀求撤告,少女一度心软,觉得许川很可怜,同情对方想撤告,但因生父阻止而作罢,许川等不到回应,竟萌生杀意。
同年11月29日凌晨,许川带着钢丝侵入少女住处,以钢线将少女吊死床头,并布置成自杀。检警从命案现场迹证发现事有蹊跷,9天后逮捕许男。
他辩称,被少女盗领存款,并指少女不念书、不工作,甚至染上毒瘾且不听劝,他一时冲动才杀人。检方侦结时,痛批许川冷血、无情,犯后毫无悔意,向法院求处死刑,但更一审依杀人罪将许川判处无期徒刑。
补破网 性侵另行起诉
被害人王姓少女死前还曾泪控许嫌性侵恶行多达517次,检方及一审也都据此认定,重判2496年,但高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改判无罪,没想到高等检察院以许嫌因杀人罪被判死为由,决定不上诉,致使性侵案无罪确定。
报道称,台湾高等法院自行认定许川涉犯1次性侵,将他判刑3年10个月,结果被“最高法院”认为是诉外裁判撤销,经媒体报道后,士林地检署才在去年底将许川第518次性侵少女部分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