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总学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的精神

14.12.2015  16:46


会议现场。

12月10日下午,珠海市总工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实施意见》(粤发〔2015〕11号)精神,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李奕根主持会议,市总机关和文化宫全体人员参加。

会议全文传达了《意见》内容,该《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精神,结合广东省实际,提出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加强劳资纠纷预防处置工作,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

李奕根指出,《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珠海工会近年来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主动创新工作思维,积极探索新机制,建立欠薪应急保障制度、创建“工友驿站”等措施,在全省开创工作新局面。下一步,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编辑:苏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