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4日 ,惠州市王胜副市长主持召开全市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州市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惠州市政府决定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交通运输、公安等组成联合执法队,重点对全市各类非法营运车辆以及非法营运车辆超载、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同时还将建立联合整治长效机制和黑名单制度。
王胜强调,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是一项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关心的重要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批示,要求整顿交通运输市场秩序。针对目前惠州市非法营运车辆数量较多的现状,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这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他对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各成员单位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增强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非法营运车辆的存在不仅干扰了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影响了公平竞争环境,还影响了社会治安,影响到交通安全。要通过提高对非法营运车辆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打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要强化联合执法,严格落实责任。 开展整治过程中,公安、治安、交警等要与交通部门密切配合,果断执法,依法打击违法行为。要划分重点整治区域,落实责任,交通与公安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保证每次行动提前商量,行动时人员到位、并确保每周一次以上的整治行动,同时形成全市上下联动、集中整治的强劲态势。要成立机动工作组,由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形成相对固定的常设机构开展整治,及时解决突出问题;要确保每周上报一次整治成果,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 三是要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 要设立黑名单制度,设立诚信档案。将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列入黑名单,建立起诚信档案。要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整治期间,对于再次被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对车辆驾驶人进行短时间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要完善公交网络。在非法营运车辆比较集中的地方,公共交通要进一步完善,方便群众出行,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