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律师担任村(居)“法制副主任”(法律顾问)实践和制度完善研讨会顺利召开
11月20日下午,惠州市司法局、惠州市普法办和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 “惠州律师担任村(居)‘法制副主任’(法律顾问)实践和制度完善研讨会”。市政府副秘书长黄育勋代表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少青、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陈建、各县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律师工作副局长、股长,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会总监事、市律协全体理事、监事,“法制副主任”成员单位代表、论文作者和论文评审专家以及驻会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议。
陈少青同志首先代表市司法局致辞,他要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制副主任”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要以务实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步伐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了惠州市“法制副主任”工作,打造了“法制副主任”工作示范点,实现全市1265个村(居)的“法制副主任”全部由社会律师担任。他对今后的推进工作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做好对村领导干部的宣传,争取他们对工作的支持;二是做好对村(居)民的宣传;三是做好对律师担任“法制副主任”事迹的宣传。
接着会议进行了优秀论文的颁奖仪式以及论文的研讨和点评。九位优秀论文的作者介绍了论文的主要观点以及担任“法制副主任”的体会和对完善该制度的建议。惠州学院柳春慈博士就论文的评审做了总结发言。
会上,陈建同志充分肯定了惠州在“法制副主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他要求惠州要继续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为群众提供更优质便利的法律服务。
黄育勋副秘书长要求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和市律师协会要进一步深化“法制副主任”制度,使发端于惠州的“法制副主任”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强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法制副主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强化创新,切实推动“法制副主任”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要强化考核,切实把“法制副主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要强化宣传,切实为“法制副主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来源:惠州市司法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