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
面对当前社会经济运行进入新常态、法治化环境,惠州民政事业怎样破解现实难题?如何在“十三五”期间开好局、打好攻坚战?意见稿明确提出,未来五年,惠州民政事业将向社会化、产业化、信息化、体系化方向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实现民政事业现代化的目标。
救灾救助
全面消除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差别
“十二五”期间,惠州已基本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城乡救助体系。
意见稿提出,“十三五”期间,将全面消除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差别,全面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健全以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和大病二次补偿、慈善大病救助和临时救助为主体的惠州特色“3+3”医疗救助模式,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比例标准,继续保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全省领先水平。
在底线民生方面,对低保家庭中的未成年人、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可按最高不超过30%比例提高救助水平,按低保标准上浮50%确定低收入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惠州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70%确定五保供养标准。2016年,取消五保供养标准县、区差别,实行均等化,统一全市五保供养标准。
社会福利
机构养老床位每千名老人达35张
社会福利是民政事业的重点内容,也是当前改革的重头戏。意见稿提出,要推动传统补缺型养老服务体系向政府保基本和社会力量参与的适度普惠的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转变,全面完成市福利服务中心二期工程和各县(区)300张床位的省二级以上综合性养老机构建设,启动公办、公建养老机构的公办民营改革,2020年前全面完成改制任务,全市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
“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的搭建将成为重点改革方向。意见稿提出,将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积极培育、发展、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出台民办社区居家养老扶持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承包经营等方式,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文化、娱乐、保健、康复、助餐、助医、托老等服务。同时,建设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在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中广泛引入更多“互联网+”元素。
慈善公益
慈善会转型 公益项目引入众筹
慈善公益事业有赖于社会的广泛参与,而慈善资金的使用质量、监管效能正是影响其发展的关键因素。未来五年,惠州将加大推进惠州慈善公益事业改革,使慈善会向基金会转型,探索开展公益项目众筹,努力开发项目品牌,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慈善管理体系,推进惠州慈善行业规范发展。
此外,将建立全市统一的慈善信息发布平台,推进慈善组织诚信自律建设,提升慈善公信力,实现信息发布与社会监督的即时化、常态化。同时将慈善事业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高等院校开设慈善课程,将慈善教育纳入大中小学德育体系,作为学生素质评估重要依据。
社会治理
社会组织信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
截至2015年底,全市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总数达3016个。目前,全市评估社会组织152家,其中“5A”13家。在此基础上,已发布了3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36家社会组织目录。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惠州逐步建立市级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诚信档案,构建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出台《社会组织综合监督实施意见》,加大事中事后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分类评估指标体系,形成组织健全、程序完备、操作规范、运转协调的评估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坚持诚信原则。
同时,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整合省、市、县三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实现信息的扁平化共享,更大力度更广范围公开,强化与公安、安全、外事、教育、金融等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加强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全面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
双拥优抚
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
作为驻军大市,惠州连续五届获评“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获广东省双拥模范城“七连冠”,所有建制县(区)实现省级双拥模范城“满堂红”。五年来,全市共组织慰问团(组)走访慰问部队1000多场次,共计投入5.6亿元支持部队建设和开展慰问活动。
意见稿提出,推动双拥创建常态化,努力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为实现这一目标,“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全力支持驻惠部队基础建设,力争成为全省有影响、有特色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先行区域。
其中,将建立和完善物质保障与精神抚慰相结合的新型优抚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抚恤补助标准按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及省定标准调整,并纳入财政预算,按标准发放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和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社会 事务
适时调整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标准
作为一项民政专项社会事务,殡葬服务改革一直是惠州民政事业的品牌工作之一。未来五年,殡葬事业改革在惠州将进一步加大。其中,将提高树葬、海葬、花草葬等绿色殡葬比例,推行墓园生态化、园林化。到2018年,各殡仪馆全面完成加装火化设备尾气处理装置,各县(区)基本建成永久性树葬区。同时,积极申请调整经营性公墓建设指标,在大亚湾新建一个“华侨公墓”,2019年在沿海地区建立一个海葬纪念园。到2020年,《惠州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实施意见》实施期满后,根据物价上涨情况适时调整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标准。
此外,积极开展等级殡仪馆创建工作,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坚持殡仪馆“公众开放日”制度,推行“阳光殡葬”。2018年底前市殡仪馆、惠东县殡仪馆要完成一级殡仪馆创建,博罗县殡仪馆要完成二级殡仪馆创建。
分析
压力不小以改革创新破局
“十三五”时期是惠州全面深化改革、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进一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业内人士分析,惠州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蓝图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但面对当前社会经济出现的新常态,达到规划目标仍然挑战不小。
其中,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将极大影响惠州经济发展的高速增长态势,随之而来的财政收入的增长率或随之降低,这对于长期以来惠州各级财政对民政事业费投入偏紧的现状仍是一个不小的压力。与此同时,当前从国家到省市,民生改革任务进入攻坚期,依法治国理念扎实贯彻,这就要求惠州必须在经济继续保持新常态增长的同时,继续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提高民生底线标准和保障质量,并要保障民政事业在法治的轨道可持续发展。
纵观惠州民政事业当前的发展现状后可以发现,实现“十三五”目标仍要破解不少现实难题。例如社会救助“碎片化”,政出多门导致各项救助制度衔接不够紧密,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仍需强化,民政部门统筹能力有待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仍相对滞后,政务服务经费趋紧等,这些因素将影响未来5年民政工作在基层的全面落实。
惠州市民政局局长陈伟良表示,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是指导推动未来5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纲目,意义重大。解决以上现实难题必须以大力度改革创新,重点推进民政事业向社会化、产业化、信息化、体系化发展,通过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明确政府与社会在民政事务中的角色与分工,将更多民政事务向社会开放、转移,运用社会力量提高民政工作的整体效能,用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打好民政事业上述“六张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