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发布一批惩治扰乱诉讼秩序行为典型案例

12.12.2016  15:38

  中新网广州12月11日电 (索有为 林晔晗 陈明蔚)12月1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内容涉及今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惩治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和扰乱诉讼秩序行为。

  当天公布的案例中,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红故意杀人一案时,被害人家属邓某强等人在法庭里情绪激动,大声辱骂张某红,司法警察立即制止,审判长当庭予以警告,但黄某辉等人不听制止,一拥而上,撞断旁听区与审判区的木隔板,冲入审判区对张某红进行殴打;其中黄某基冲入审判区用手指着公诉人、法官进行辱骂,并拿起地上的不锈钢管准备打法官。当司法警察将张某红押解离庭后,邓某华、黄某辉等人继续肆意推搡、殴打司法警察。事件造成张某红受伤和司法警察黄某荣等三人受伤及审判设施被毁坏,法庭审理被迫中断,法庭秩序被严重扰乱。清远中院于2016年7月20日依法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处被告人黄某辉、邓某斌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处被告人邓某强、陈某婷管制十个月;判处被告人邓某华、邓顺某、邓英某、黄某基管制八个月。

  记者了解到,法院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中,尤其是在采取财产保全和执行措施、送达法律文书等执行公务中最易遭遇暴力抗法。

  湛江开发区法院在依法执行一起房产权属纠纷案中,执行法官第一次去执行时,被执行人纠集20多人对执行法官进行威胁阻扰,后来还在法院大门拉挂横幅,对办案法官点名辱骂和诽谤,造成群众围观和交通堵塞。该院日前依法作出拘留决定书:对谭某拘留十五日。

  广东高院公布的典型案例还显示,被执行人李某周故意虚报、隐瞒财产,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经东莞市第二法院两次罚款并采取司法拘留后仍拒不执行,法院以李某周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依法移送东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5月30日,李某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家属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代为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并缴清罚款6万元。东莞市第二法院认为李某周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周有期徒刑一年。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廖某、黄某贩卖毒品、叶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时,庭审结束后,被告人签庭审笔录时,被告人黄某的亲属认为黄某无罪,滞留法庭不肯离去。经值庭法警劝告仍不听从指挥,黄某甲、黄某乙等人情绪激动,大声喧哗,拍打桌凳。法警上前劝阻时,不仅不听劝阻,还推搡法警。该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书:对黄某甲、黄某乙拘留十五日。

  黄某国近日因对其起诉东莞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法院审理结果有异议,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碣法庭办公室哄闹,经办案人员的耐心解释,黄某国仍拒绝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反映其诉求,而是言语激烈,辱骂法官,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并推倒办公桌上大批案卷材料,扰乱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后经工作人员多次警告和提醒,仍拒不离开,滞留法庭。东莞市第一法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对黄某国拘留十五日。

  始兴县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始兴县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陈某的妻子欧某违反法庭规则,擅自用手机将庭审画面录制成小视频,并分享到其微信朋友圈。法官发现后当场要求欧某删除了小视频,并对其予以训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