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出台共享汽车征求意见稿 合资格私家车也可分时租赁
大洋网讯 昨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共享汽车分时租赁模式。
继“网约车”“共享单车”之后,又一基于互联网的交通服务“共享汽车”也得到国家顶层设计规范。
据统计,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共享汽车(分时租赁)专委会数据显示,截至昨日,广州有3420辆共享汽车投入市场,2017年13家纯电动车企业计划在广州投放20400辆共享汽车。
私家车符合条件可加入
《征求意见稿》提出,如果将私家车的车辆性质登记为“租赁”并符合当地有关规定,也可以从事分时租赁业务。不同于私家车仅为家庭提供私人服务,分时租赁车辆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且以此营利,服务对象更加广泛,使用强度通常比私家车高,需要在车辆技术性能、安全检测、保险税费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更好保护用户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热点一
实名制租车
由于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经营者对租赁车辆的管控能力较弱,实名制租车有利于预防和降低车辆诈骗风险。《征求意见稿》针对个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不同类型的承租人,提出了具体可操作性的措施。
热点二
维护信息安全
汽车租赁经营者掌握了个人电话、信用卡、出行线路等个人信息,以及城市交通、地理位置等敏感信息,一旦发生泄露,将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征求意见稿》提出,分时租赁经营者应遵守《网络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合规采集、存储、使用和保护相关信息,不得超越提供汽车租赁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切实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和国家信息安全。
热点三
鼓励分时租赁
《征求意见稿》提出,分时租赁是以分钟或小时等为计价单位,使用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利用移动互联网、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自助式车辆预订、车辆取还、费用结算为主要方式的汽车租赁服务。分时租赁是传统汽车租赁业在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改善了用户体验,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有助于减少个人购车意愿,有助于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以及对道路和停车资源的占用,应当予以鼓励发展。
热点四
开发汽车租赁保险产品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汽车租赁企业与保险公司根据汽车租赁业务特点和风险大小,开发保险产品,既保障承租人合法权益,也能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我国机动车保险的有关险种、费率和金额,主要依据不同车辆使用性质、年限等确定。目前,租赁车辆保险费率与出租汽车等提供运输服务的费率一致,但是与出租汽车等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相比,租赁车辆在使用效率、事故风险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别。
热点五
“停车费优惠”问题
《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城市商业中心、政务中心、大型居民区、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鼓励探索通过优惠城市路内停车费等措施,推动租赁车辆在依法划设的城市路内停车泊位停放,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拥堵、不影响其他社会车辆停放的情况下,提高路内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和租赁车辆使用便利度。对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的,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方面给予扶持。
本地连线
今年计划再投放
两万辆共享汽车
今年4月,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共享汽车(分时租赁)专委会正式成立,会上由共享汽车专委会代表行业发布了《广州市共享汽车(分时租赁)行业服务规范(试行)》、《广州市共享汽车(分时租赁)“不良信用”管理制度(试行)》两个行业规范性文件。
根据《广州市共享汽车(分时租赁)“不良信用”共享管理制度(试行)》,共享汽车行业将建立“不良信用”共享管理制度,针对使用者使用车辆时出现各种不文明驾驶和不诚信行为制定了相关信用惩戒措施,包括租赁期间注册资料的真实性、费用支付、交通违章处理情况、车辆停放、预约爽约等信息。让他人冒用本人身份、本人知晓而不揭发冒用、盗用他人身份租车及毁坏车辆等行为将被列入行业内共享的“黑名单”。有不良信用的租车人再租车时,可能面临提高租赁价格甚至被拒绝服务。
同时,《广州市共享汽车(分时租赁)“不良信用”共享管理制度(试行)》还提出“下订单后前15分钟免费”“用电子围栏防止乱停放”“鼓励使用人脸、指纹识别”“交一次押金各会员企业通用”等要求,规范共享汽车企业在广州规范发展,防止行业野蛮生长。
广州共有多少台共享汽车?今年4月底专委会的数据显示,广州已有2650辆共享汽车投入市场,但短短一个月后的昨天,这一数据更新为3420辆。据专委会透露,2017年13家纯电动车企业计划在广州投放20400辆共享汽车。
专家释疑
分时租赁是否“添堵”?
对于共享汽车可能给城市带来交通压力,交通部公路科学院公路发展中心副主任王浩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分时租赁是一种新业态,它的发展有助于减少市民个人购车意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以及对道路和停车资源的占用,有助于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更好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表示,分时租赁不是鼓励“投放增量”而是“盘活存量”,因为目前有许多家庭摇号摇了许多年,这是有用车需求但短时间内无法满足的一个群体,分时租赁就给这一群体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即“不鼓励你拥有车辆但你可以使用”。在行业调控下,潜在的“个人购车增量”转移到“盘活经营性质车辆的存量”。
停车优惠是否“假公济私”?
有市民提出,许多城市通过提高停车收费标准来减少个人购车,但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探索通过优惠城市路内停车费等措施,这是否有将公共资源为经营企业提供便利优惠之嫌,是否符合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李俊慧表示,从目前发展情况看,“停车难”是分时租赁经营者面临的突出问题,尤其在一、二线城市核心地段。同时受停车场地限制,用户只能定点取车、定点还车,影响了使用便捷性和用户体验。通过停车费优惠等方式,推动在城市路内停车泊位“随取随还”,可为分时租赁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而分时租赁其实带有一定的“公共使用”属性,用户停靠方便、租还方便才能促进使用,最终依靠行业发展倒逼个人减少购车需求,这与城市鼓励公交优先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
新增充电需求怎么解决?
对于共享汽车的充电问题,不少市民担心共享汽车快速发展后街上处处是“废弃”或“低电”的共享汽车,造成资源浪费。据媒体援引广州市工信委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0月全市电动车充电桩约8500个,2017年可望达到上万个。
对此李俊慧认为,首先国家鼓励这一业态发展,但不限于新能源车,符合要求的车辆都可以申请参与;同时他认为,城市合理布局网点对于行业发展是一个提升。
(广报记者刘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