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明起“提税不提价”调整后油价不涨也不降
汽油、柴油消费税每升分别为1.12元和0.94元
羊城晚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28日宣布,因汽、柴油消费税提高抵消降价因素,国内成品油价格维持不变。
11月中旬以来,受全球石油市场供应充裕、需求乏力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11月28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继续回落。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测算,汽、柴油价格每吨可分别降低225元和220元。
发展改革委表示,根据11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规定,自11月29日零时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4元,折合每吨影响汽、柴油价格分别提高225元和220元。两个因素相抵,国内成品油价格维持不变,不作调整。
这是自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首度调整成品油消费税。
消费税调整出“组合拳”
此次消费税调整是一套“组合拳”,除适度提高汽、柴油以及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等成品油消费税,还包括取消汽缸容量在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汽车轮胎、酒精消费税;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统一按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等,自12月1日起实施。
2009年我国对成品油消费税进行了一揽子改革,取消了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改革后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1元,柴油为每升0.8元。此次调整后,汽、柴油消费税将变为每升1.12元和0.94元。
调整后油价不涨也不降
近期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规定,11月28日是调价窗口期,国内汽、柴油价格可有所下降,考虑到居民个人和企业的负担能力,这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额与应降价金额相当,“提税不提价”,因此政策出台后国内油价不会上涨也不会降低。
从全球看,中国并非唯一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国家。自2012年以来,包括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法国等已有十多个国家相继提高成品油消费税,降低能耗实现绿色发展无疑是各国家和地区的共同初衷。
取消小排量摩托车、汽车轮胎、酒精等产品的消费税,以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有助于消除重复征税,降低相关产业的生产成本。
(刘珊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