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成立全国首个环境保护巡回检察室    

31.03.2017  09:33

人民网广州3月31日电(李士燕 穗检宣)  3月28日上午,东莞市检察院派驻水乡环境保护巡回检察室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广州海事法院巡回法庭共同举行揭牌仪式。

据了解,成立环境保护巡回检察室在全国尚属首例,该巡回检察室由东莞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业务管理,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由民行科科长兼任主任,配备1名检察官,2名司法辅助人员和2名聘用人员,办公地点设在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挂牌成立之后,派驻水乡环境保护巡回检察室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围绕东莞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切事项,依法开展法制宣传,对涉及水乡片区环境污染纠纷的诉讼案件进行监督,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等工作。同时,检察室将密切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的联系,增强社会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共促东莞绿色发展。

揭牌仪式后,出席揭牌仪式的领导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了巡回法庭、巡回检察室设立的意义、职能和工作方向。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武代表广东省检察院党组对东莞市检察院派驻水乡环境保护巡回检察室的设立表示祝贺,认为派驻水乡环境保护巡回检察室的设立是检察院延伸职能的有益探索,符合中央关于绿色发展理念要求以及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的精神,符合检察改革和公益诉讼工作的方向,也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精神,是一项有意义的机制创新。他要求派驻水乡环境保护巡回检察室积极履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加强环东莞水乡境保护监督工作,积极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争取用半年左右的时间打开工作局面,总结出一套成熟的工作做法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