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和个体户年报率均位列全省第三

15.11.2014  11:59

  本报讯  (记者曹优生  通讯员陈飞  叶乐) 自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实施以来,我市工商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优化服务举措,确保年报工作顺利开展。截至11月中旬,全市成功报送年报的企业达2361户,年报率达13.57%;个体户达7453户,年报率达5.87%,均位列全省第三。

  据了解,我市各级工商部门积极利用宣传栏、微信、短信、电子显示屏、发放办事指南、开展在线咨询等,发布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公告,宣传年报公示制度相关内容。同时,在各级工商注册大厅设置专门服务窗口,提供年度报告公示的咨询、指导和信息录入服务。各基层工商所执法人员主动向辖区监管服务对象宣传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有关政策,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鼓励企业通过信息平台学习、了解网上操作流程,提高年度报告效率。此外,市工商局还派出宣讲小组“送法上门”,联合市个私协会深入各事务所、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巡回培训,讲解《条例》相关内容和业务操作流程,引导商家转变观念,重视企业信用,现场答疑解难,“零距离”解决商家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