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发布

17.04.2015  11:47

我省今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月15日至10月15日

龙舟水汛期易引发较严重地灾

  经省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发布了《广东省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预测,2015年全省地质灾害接近正常年份,重点防范期为4月15日至10月15日,局部灾害性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将主要出现在5月至8月,特别是“龙舟水”汛期及台风降雨集中期,容易引发较严重群发性突发性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

   共有8854处地灾隐患点

  《方案》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省地灾隐患点比2013年减少963处,减少9.81%,新发现隐患点529处;目前共有地灾隐患点8854处,威胁总人口35.39万人。其中,威胁1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569处,威胁10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62处。

  全省51个重点防范山区县(市、区)和10处重点防范城镇(乡)居民集中区为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正在施工建设的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地铁沿线及轻轨交通网和6处主要矿山为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段;威胁100人以上的56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重点防范对象。

  《方案》要求,上述地区受强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易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予以重点防范。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统一部署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水利、交通、教育、旅游、气象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汛期前,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本部门地质灾害隐患点(地段)的全面排查;汛期期间要开展经常性巡查、监测预警和24小时应急值守,并做好防灾、避灾和救灾应急准备的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检查组重点督导11个市

  此外,根据全省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现场会的要求,我省将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珠三角各市2015年应至少安排1处典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实时监测试点,争取在2年内全面完成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建设;粤东西北地区各市2015年应编制完成本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实施方案并落实好项目经费,争取在2年至3年内完成项目建设。省国土资源厅也将选择100处威胁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三维空间数据采集工作,推进全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另据了解,为做好2015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省国土资源厅近期派出了4个检查组,对珠海、韶关等11个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市进行了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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