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签约、先选房、先得益 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城建设用地 房屋征收权属、结构、用途和面积公示

09.04.2016  10:57
咨询、投诉单位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梅江区三角镇政府三楼)   投诉电话:0753-2316093 联系人:张龙   附着物公证丈量公示:第1批共1户 公示时间: 2016年4月9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止 公示属地:三角镇坜明村   序号村...

  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江南新城建设项目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由梅江区负责实施。本着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房屋权属、结构、用途和面积进行公示。凡对公示内容有争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咨询、投诉单位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梅江区三角镇政府三楼)

  投诉电话:0753-2316093    联系人:张龙

  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城建设

  用地征收地上附着物丈量登记公示

  房屋公示:第143批共1户  公示时间: 2016年4月9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止  公示属地:三角镇坜明村

  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江南新城建设项目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由梅江区负责实施。本着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征收地上附着物进行公示。凡对公示内容有争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咨询、投诉单位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梅江区三角镇政府三楼)

  投诉电话:0753-2316093    联系人:张龙

  附着物公示:第54批共1户 公示时间: 2016年4月9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止  公示属地:三角镇湾下村

  序号村别 产权人

  (或代理人)

房屋编号有效证件土地面积(m2)结构(建筑面积m2)用途(建筑面积m2)在建工程(√)备注 建筑

  占地

房前屋后空地总面积其中住宅商业经营性用房 经营性

  配套

厂房其他框架砖混 砖木

  瓦面

其他1坜明陈庆争房2-03-054-5暂缺20.0350.6950.6950.69

  房屋公示:第173批共2户  公示时间: 2016年4月9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止  公示属地:三角镇新塘村

  序号村别产权人(代理人)编号青苗主要设施情况其他备注种类面积(亩)1湾下侯祝福9附-12组-A-134桂花树0.296水泥涵管、碎大理石地板等

  序号村别 产权人

  (或代理人)

房屋编号有效证件土地面积(m2)结构(建筑面积m2)用途(建筑面积m2)在建工程(√)备注 建筑

  占地

房前屋后空地总面积其中住宅商业经营性用房 经营性

  配套

厂房其他框架砖混 砖木

  瓦面

其他1新塘 叶六棠、叶茂堂、叶绍苑

  叶仕荣、叶绍松

房5-7-36暂缺593.48392.00210.39210.39210.392新塘叶六棠、叶茂堂房5-7-36-01暂缺83.67243.0071.5071.5071.50

  梅江区江南新城建设用地房屋

  征收权属、结构、用途和面积更正公示

  说明:1、建筑面积总面积为其中各类面积之和。 2、用途中的建筑面积总和应与总面积相同。

  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江南新城建设项目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由梅江区负责实施。本着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房屋权属、结构、用途和面积进行更正公示。凡对公示内容有争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咨询、投诉单位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梅江区三角镇政府三楼)

  投诉电话:0753-2316093    联系人:张龙

  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城建设用地

  征收地上附着物公证丈量公示

  更正批次:第18批共4户  公示时间: 2016年4月9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止  公示属地:三角镇大坜村

  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江南新城建设项目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由梅江区负责实施。本着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征收地上附着物进行公证丈量公示。凡对公示内容有争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咨询、投诉单位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梅江区三角镇政府三楼)

  投诉电话:0753-2316093    联系人:张龙

  附着物公证丈量公示:第1批共1户  公示时间: 2016年4月9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止  公示属地:三角镇坜明村

  序号村别 产权人

  (或代理人)

房屋编号有效证件土地面积(m2)结构(建筑面积m2)用途(建筑面积m2)在建工程(√)备注 建筑

  占地

房前屋后空地总面积其中住宅商业经营性用房 经营性

  配套

厂房其他框架砖混 砖木

  瓦面

其他1大坜卢战基房11-3-060A暂缺31.14134.92117.30117.30117.302大坜卢友文房11-3-060B暂缺34.16128.68128.68128.683大坜卢国文、房选玲房11-3-060C暂缺34.16128.68128.68128.684大坜卢剑文房11-3-060D暂缺17.8467.2467.2467.24

  说明:1、建筑面积总面积为其中各类面积之和。 2、用途中的建筑面积总和应与总面积相同。

  序号村别产权人(代理人)编号青苗主要设施情况其他备注种类面积(亩)1坜明13队村民小组(江美村集体)附2-13-175篮球场1.0829篮球架、水泥地板、水泥道路、暗渠、路灯、自来水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