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预置软件终于可卸载网友点赞 揭秘背后利益链条
羊城晚报记者 林曦
智能手机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不少便利,但有些手机预装软件却也成了不少用户头疼的问题——明明用不到,却也卸不掉;有些软件还会带慢运行速度、偷跑流量;甚至还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等安全隐患。这些软件仿佛成了黏在手机上的“牛皮癣”。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信息称,开始对《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将规范手机APP预装与分发市场,并明确要求,除基本功能软件外,手机预装APP必须可以卸载。
吐槽
预置软件卸不了还偷流量
不久之前,广州市吴女士拿到一部三星某型号手机,在使用之前里面已经早就装好了不少应用。吴女士心想这样也方便,可以省去下载软件的麻烦。可是用了 一段时间后,吴女士发现手机使用的流量经常不知不觉中变得很高,而且手机的速度也变得很慢,电池很快用完,有时候甚至是突然死机。“我平时主要打电话和拍 照片,用用微信,浏览网页都少,有些应用想删除却实在删不了。”吴女士无奈地说。
像吴女士这样苦恼的用户不在少数,手机里预装的应用卸载不了,冷不丁还会在后台偷跑流量,甚至会恶意扣费。此前,上海消保委曾经因为预装问题对三 星、OPPO等手机提起诉讼,调查数据称,OPPO某型号的手机共预装了71款软件,其中第三方软件超过10款,而三星某款手机共预装44款软件,且全部 不可卸载。
艾媒咨询一项调查显示,近八成用户表示其新买的智能手机里含有15个以上第三方预装软件,其中大部分手机的预装软件数量在31个—45个之间。
危害
有些软件截取用户银行信息
那手机预装软件有哪些危害呢?
奇酷科技相关负责人张勇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大量预装软件首先会占用手机的系统资源,很多软件还有自启动和自唤醒、杀不死的特点,会导致手机运行速 度变慢。有的App会每隔几分钟自动唤醒,有的当手机连上WiFi或锁屏时自动唤醒。更为神奇的是有些家族型应用,其中一个启动后还会联动让其他“亲戚” 一起启动。
很多安卓应用都会要求一大堆与自身主要功能无关的权限,例如读取通讯录、读取用户位置、上传用户信息等,会导致用户隐私泄露。如果预装软件中包含恶 意软件(常见于一些不良经销商预装的软件中),还会造成财产损失。例如有些手机诈骗事件中就出现过类似情况,手机恶意软件可能截取用户银行账号、密码。
不少用户疑惑,预装软件为什么卸载不掉?360手机安全专家高祎祎表示,预装软件无法卸载,主要还是手机厂商为了确保可以从APP厂商处获得利益,所以禁用了卸载权限。
探因
预置软件背后的利益链条
为何手机厂商那么热衷预装软件?在广州岗顶一家手机店的销售经理向记者透露称,其实不少手机品牌都有预装应用,一般三个渠道:要么与运营商合作定 制,运营商将相关应用预装进定制手机内绑定;或者是手机厂商直接预装,将应用内置入系统内;再者便是渠道合作,利用手机进行推广,或后期刷机预装应用。
该销售经理表示,由于运营商比较强势,手机厂商一般不会去得罪运营商,有些定制机就用捆绑不少运营商的应用程序。而APP软件也会去找运营商和手机厂商谈,这也是一种推广方式,特别是对于一些小品牌的APP,更希望通过预装来提高曝光度。“装一批应用,赚一道钱。”
手机预装软件的市场到底有多大呢?艾媒咨询CEO张毅透露,市面上超过96%的手机预装软件在10款至40款不等,每款软件的预装价格为0.5元至 10元左右。以目前预装软件的平均费用3元来计算,假设某厂商的年出货量为3000万台,手机厂商仅从这一款软件上的获利就接近1亿元。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揭秘了手机预装市场的“食费”链条:首先,手机厂商与第三方预装公司携手,双方协议将50到100个用户无法自己删除的应用程序预 装进手机,每售出一部手机,预装公司支付给手机厂商50到100元收益。这些内置的应用程序多为收费程序,即使是免费应用,但附加了广告推送和内容推广, 该软件厂商便可通过向广告商、内容商收费来获得收益。手机厂商和预装公司分成,瓜分这些收益。通过收益,可使大打价格战的手机厂商获反哺其硬件销售的亏 空。然而手机用户则成了最后的买单者。
观点
手机预置软件也有不少好处
1.不少用户不知道怎样安装正版应用,厂家预装给消费者免去麻烦
2.不少企业开始打造个性化的软件系统,独有的预置软件获得了不错的市场反应
3.手机厂家可以通过预置软件后续软件服务来提高利润,降低手机的硬件价格
4.有些系统底层应用被删除后,可能会造成手机不可正常使用
5.有些预置软件是为了配合手机的功能,如果被盲目卸载,影响用户体验
制图/刘栩
消保律师解读工信部新规
点赞!明确提保护选择权建议,标准要求有待细化
工信部公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后,引发社会强烈关注(见本报24日报道)。这纸 《规定》的合理性究竟有多大,而《规定》本身有什么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羊城晚报记者专访了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陈琛律师。她表示,目前公布 的《规定》亮点挺多,同时也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陈琛认为,《规定》的第一个亮点,是在第一条内明确了保护广大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这在其他法律内虽然有体现,但没有这么明确,而这一项还是在第 一条里就提出来的。”《规定》的第二个亮点是第五条第二款,指出了“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 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强行捆绑推广无关应用软件,未经明示且经用户同意,不得实施擅自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强制开启应用软件、违规发送商 业性电子信息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这一点在其他法律上相对较少,尤其是“擅自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这让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有 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不过,陈琛也提到,《规定》中第五条第二款提到的“所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中,如果能把“标准要求”予以明确并进一步细化,对用户的保护会进一步加强。
针对《规定》的可实施性,陈琛认为并不弱。她指出,如果《规定》对于处罚的具体措施能够进一步细化,就更有可执行性了。
记者了解到,目前工信部公布的《规定》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在正式公布之前,《规定》并没有法律效力。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 18日,消费者可写信至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或发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提出相关意见。正式公布时,《规 定》有可能对于其中一些内容进行微调。
羊城晚报记者 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