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扎实有序推进民政领域各项改革
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深化民政领域改革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厅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我省民政领域改革面临的形势任务,部署落实省推进改革先行试点实施方案和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分工方案。
根据省推进改革先行试点的实施方案,省民政厅作为牵头单位的改革事项共11项,其中,作为第一牵头单位的共9项。民政部在我省已安排的改革试点有: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由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今年6月底前启动的改革试点有:创新基层组织管理,扩大开展村改居(省民政厅为第三牵头单位);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之间的双向考核。正在向中央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的改革试点有: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和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救助管理;社会组织第三方社会评估。由我厅研究提出需向中央有关部门申报支持的改革试点有: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省民政厅为第三牵头单位);开展在粤境外非政府组织规范管理;允许港澳社会服务公益机构在广东开展社会服务业务。
在我省落实深化改革311项重要举措中,涉及省民政厅的举措项目共18项,其中,作为第一牵头单位的有11项,基本涵盖了民政各个业务领域。为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省民政厅把推进改革先行试点同落实深化改革重要举措相结合,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突出关键环节,以点带面推动民政领域改革不断深入。
目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截止到2014年5月,十个试点单位(市、区)全面制定出台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下一步,力争2014年底前出台省级层面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争取到2015年底,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现医疗救助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同时,结合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大力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相衔接。
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已在深圳、佛山市三水区开展。深圳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目前试点工作处于制度建设的设计调研、部门协调阶段,初步设想建立“一普三分”(普惠型、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儿童福利制度。三水区作为第二批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处于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方案制订阶段,提出了儿童福利工作指导和服务体系框架,今年4月,该区福利中心专门设立社会工作服务部,配合开展试点工作。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按照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强对深圳、三水两地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以保障残疾儿童、重病儿童为重点,在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力争在建立残疾儿童康复帮扶制度、重病儿童医疗救助制度方面率先取得突破。
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工作进展顺利。省财政厅已拨付评估工作专项经费。省民政厅制定了评估工作方案,制定分类评分指标细则,公开遴选并确定省社会组织总会承接评估日常工作,6月将正式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广州、深圳、东莞等地民政部门也已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积极推动开展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工作。
其他改革试点事项正在有序推进。全省5个“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全国共31个),已修订完善实验方案,6月将全面启动实验工作。允许港澳社会服务公益机构在广东开展社会服务业务,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全省已有3家香港服务机构以独资形式兴办了3所养老服务机构,广州、深圳、肇庆各1家。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在我省已“多点开花”,一些创新举措只需向民政部备案即可,下一步重点是如何全面推广。在争取开展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试点方面,结合民政职责,重点是探索开展“村民自治创新工程”,推进“五民主五公开”工作法(民主提议、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理事、民主监事“五个民主”和公开决议过程、公开执行过程、公开评议结果、公开审计结果、公开监督结果“五个公开”)。此外,根据4月民政部的函复意见,国家目前正在加快推动境外非政府组织立法,年内将出台相关法规规定,待国家出台相关法规规定后,我省再制订《在粤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与此同时,深化改革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比如,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需要增加财政投入,试点地区在没有全国、全省统一政策要求的情况下进行突破难度较大。部分欠发达地区受财力制约,医疗救助资金没有足额落实,有的救助起付线过高,影响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开展。开展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之间的双向考核,是件新生事物,在全国范围都没有经验可循,需要加强调研,选准有代表性的乡镇进行试点,力争取得试点经验,出台规范文件。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救助管理试点,还有待摸清底数,尽快与省卫计委进行协调,根据职能确定各自的任务分工。
开弓没有回头箭。改革任务已经明确,改革蓝图已经绘制。省民政厅将突出总体规划,注重整体推进,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加强学习调研。适应深化民政改革的要求,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认真吃透中央和省的精神,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拓宽工作思路和视野,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加强部门沟通。注重与民政部和省委改革办的沟通对接,及时汇报反馈有关改革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及时掌握各地市改革试点单位进度情况,边实践边总结,帮助解决问题,做好跟踪评估。三是加强督查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做到有方案、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明确改革举措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分解任务,强化奖惩,一项一项抓落实。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信息简报等平台,大力宣传推进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及时推广各地新举措新经验,营造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