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九千有望免缴税?广州租房每月还可扣除1200元

22.10.2018  12:26
月入九千有望免缴税?广州租房每月还可扣除1200元 - 新浪广东
月入九千有望免缴税?广州租房每月还可扣除1200元 - 新浪广东
来源: n.sinaimg.cn

  (原标题:月入九千元 有望免缴税)

  大洋网讯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开始为期两周的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10月1日已率先享受到“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减税红利基础上,明年起用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的支出,可让纳税者获得进一步的减税红利。

  1、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支出均可抵扣

  征求意见稿: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覆盖小学到博士研究生。

  专家解读:据统计,目前我国公办幼儿园年均收费约8000元、民办幼儿园年均收费约2000元到1.4万元;高中年学费和住宿费900元到3200元;高校本科年学费4200元到1.9万元;研究生年学费8000元到1.3万元。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甘犁测算,每年每位子女1.2万元的教育支出扣除标准,可大体覆盖全国各地各阶段子女教育的平均支出,相当于我国城镇就业人员人均月工资的2倍,并适度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据悉,父母双方可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也可由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

  2、继续教育每月最高扣除400元

  征求意见稿: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专家解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许建国说,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分设定额,是因为学历继续教育,尤其是在职研究生等费用标准一般高于非学历继续教育。

  为降低征管难度,非学历继续教育按照证书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扣除限额为每年6万元

  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万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专家解读:据悉,目前我国已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医保体系,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实际负担比例和数额较低。将扣除限额定为6万元,能够覆盖大部分大病医疗支出。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钢分析,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定义,当家庭自负医药卫生支出超出家庭总支出的40%时,则该家庭发生了灾难性医药卫生支出。按此推算,我国的灾难性医药卫生支出标准约为1.6万元。此外,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的起付线主要集中在5000元至2万元,统筹考虑不同纳税人群收入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允许1.5万元以上的医药费用扣除是合理的。

  4、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抵扣

  征求意见稿: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专家解读:甘犁认为,将扣除范围限定于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是为了与“分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相衔接,兼顾调控效果,体现“房住不炒”的中央精神,更好地保障基本居住需求。

  此外,目前商业银行贷款月均利息约1025元到1189元,征求意见稿规定每月1000元的扣除标准,与此较为接近。

  5、广州租房每月扣除1200元

  征求意见稿: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万元(每月12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专家解读:孙钢测算,上述扣除标准较大程度覆盖了全国平均租金支出水平,同时兼顾了各地租金水平的差异性。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总体上略高于房贷利息扣除标准,体现了对租房群体的照顾。

  此外,扣除方式为依据住房租赁合同扣除。根据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6、赡养60岁以上老人每月扣除2000元

  征求意见稿: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万元的扣除额度。

  专家解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认为,将被赡养老人规定为60岁(含)以上老年人,与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以及当前退休年龄一致,社会易于接受。

  值得关注的是,如果老人子女已经去世,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实际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也可获得赡养老人扣除。

  如何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很多市民都关心如何扣除的问题。根据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向收款单位索取发票、财政票据、支出凭证,收款单位不得拒绝提供。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尽快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所谓“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被赡养老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不过这里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是什么,仍有待明确。

  同步征求意见的个税法实施条例也细化了专项附加扣除征收管理。明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可以提供信息由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时办理;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纳税人,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办理。明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留存与纳税有关的资料备查。明确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发现纳税人报送信息不实的,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予以纠正,在当年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再次发现上述问题的,税务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赡养父母专项扣除有待细化

  “赡养父母的扣除标准是惊喜,没想到可以扣2000元。”广州市民廖女士说,此次征求意见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比较合理。不过她想知道,若父母一方已身故,是否仍享受2000元的扣除标准。

  暨南大学财税系副教授魏朗认为,6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以定额扣除为主,符合“简便易行”的原则,相比于限额内据实扣除的做法,定额扣除将减少很多证明资料的提交。

  不过魏朗认为,对于赡养父母支出的扣除标准,仍需有进一步明确的细则。“比如父母中一人已满60岁,一人未满60岁,是否适用?

  根据征求意见稿,非独生子女的纳税人应当与兄弟姐妹分摊24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有人担心这样难以操作,而魏朗指出,国外也有类似分摊做法,政府会要求纳税人签订一份书面的分摊协议,由老人签字确认。

责任编辑: GDN007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来了 三大民生支出必须了解
  (原标题:重磅!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来了!有意新浪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