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不了的法规不设也罢

25.03.2015  11:29

  一年半前,包括“在便器外便溺罚100元”等离谱规定在内的《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在市民的一片争议声中硬着陆。而今,这项被民众形象地表述为“尿歪罚一百”的法规,果然因为操作性等同于零而收获了零罚单,本该严肃的法规沦为虚设。

  虽说“上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的劝导,未必能一步到位地达到“来也匆匆、去也冲冲”的效果,但解决“尿歪”问题,同样也不可能是罚款一百就能灵验的。这里面可能除了文明素养,还包括了生理因素、健康因素和“技术”因素,偏偏恶意尿歪的法治因素比例最小。从这个意义来说,恰恰“尿歪罚一百”的规章,反倒不是尿歪了,就是尿错了壶。这是从立法的针对性来说的。

  从操作性层面来看,立法者应该清楚地知道,这监管的过程,是不可能人盯人实施的,也不允许用监控探头来代替,因此,尿歪被逮正着的机会非常有限。即便被逮着了,你也一时分不清这便器之外流的是尿还是淌着的水。再说了,这罚款的尺度,是以一滴、几滴算,还是以半泡、整泡计,都难以界定,这样的法规在现实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恐怕未必比城郊结合部公厕里常见的“咒语”更有效。

  曾被网友笑尿了的“尿歪罚一百”之所以能够义无反顾地施行,深圳相关部门的解释说,“目的是为了教育警示,强调市民文明如厕”。

  深圳职能部门倡导文明如厕,积极的意义不言而喻。但如果通过法规制定的强制性处罚办法无法执行,再积极的意义,也会被这种立法的随意性、有法不依的不严肃性所带给社会的负面影响、消极意义而消磨殆尽。

  尿歪是一种病,得治。但有的是身体的病,有的是心病,绝不是罚款一百的法规统统能治的。如果要说文明如厕的倡导,民间诸如“扫射乱射不如瞄准再射”之类的“尿前必读”,未必比停留在口头上的“尿歪罚一百”效果更差,也未必比咒人功能、损人后代的“厕所文化”灵验。尽管这些同样也登不上方便之厕、文明之堂,但毕竟是市井涂鸦,糟雅参差,人们大不了一笑而过。

  本该严肃的地方法规,倡导文明如厕的法治之举,因为很不严肃、无法执行的“尿歪罚一百”而让社会一笑而过,这是将严肃的法规等同于市井“厕所文化”的一种自降格调,是将法治的公信与民间自发的倡导打了个平手的一场对赌。事实证明,这项法规既没有效地提高如厕时尿路与便器的精准投放程度,也没提高法治的严肃性与公信力程度,反而因为这种笑尿世人的荒唐而使这条法规呈现出欲罢不能、欲止还流的前列腺症状来。

  有幽默的店家在公用的厕所里张贴过这样一句“劝尿警语——不要迷信自己的长度,请上前一步”。这句话,对于很多迷信罚款的懒政者来说,同样适用。文明如厕这种事,与其迷信罚款的法度,不如把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把管理的周到与服务,齐齐地向前跨上一步,再辅以人性化的倡导,尿歪的事情,就不会是太大的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