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总工会主席王扬泽:用好立法权 源头参与维护职工权益
广东省工会十三大报告提出“突出维权主业,从源头上治理劳资纠纷,加快转型步伐,切实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努力建设维权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说明了目前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汕头工会在新形势下,将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从源头参与,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打造和谐劳动关系新局面。”
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会发展
王扬泽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作出全面部署,这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黄业斌主席明确表示,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汕头要用法治思维,发挥工会源头参与、表达职工利益的积极功能,积极参与立法,配合市人大尽快通过《汕头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努力推动省内第一个市级职工权益地方性法规的出台。”
王扬泽还指出,工会应当积极参与人大、政府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完善维护职工权益的地方法规体系。积极配合做好人大执法检查、政府行政监察和政协视察调研,把法律法规政策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工会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职工依法维权,理性反映利益诉求。
努力完善劳动争议调处联动机制
王扬泽强调,工会要加强对劳资关系运行状况的研判,特别是在汕头面临新一轮大发展,利益格局将发生明显变化的背景下,充分借鉴各地的经验,为汕头市劳资纠纷的防范和化解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目前汕头市总工会与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司法局建立起了健全的汕头市劳资矛盾调处联动机制,搭建起了市区两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逐步在工业区、企业建立调解组织,推动300人以上企业全面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努力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工会还要加强劳动争议预防、预警和调处机制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引导职工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完善劳资纠纷的应急预案,市、区(县)总工会要优化资源配置成立专门的劳资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和队伍。要适应新形势要求,“汕头市现在聘任了215名劳资矛盾调解员,加强劳资关系的协调力度,畅通和有效整合网上和网下职工诉求渠道,使职工的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工会还要进一步推进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健全预防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等维稳工作机制,积极协助党政妥善处理职工集体劳动争议事件。
充分发挥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作用
近年来,汕头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756宗,提供法律援助155宗(其中4宗涉及122名职工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代书法律文书148份。主动适应信息社会的趋势,健全预防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等维稳工作机制,积极协助党政妥善处理职工集体劳动争议事件,市、区(县)两级共接待企业和职工来信来访2532宗,涉及职工6411人(其中集体访65宗,涉及职工3423人),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职工合法权益。
王扬泽指出,要扩大工会律师团的规模和影响,建立健全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主动办案制度。强化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努力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应援尽援。
(编辑: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