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9.06.2018 16:38
本文来源: News.21cn.Com
新华社西宁6月29日电(记者张大川)为进一步压实扶贫工作责任,落实权责对等、失责必究的原则,青海省纪委监委近日集中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扶贫资金被挪用、浪费的典型案例。
2017年8月至9月,西宁市湟中县田家寨镇下营一村村委会主任吴殿祥利用担任下营一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之便,携带互助协会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预留印鉴,分三次从田家寨信用社支取下营一村扶贫互助协会互助资金5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赌债。2017年11月,吴殿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公安机关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
2015年11月,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转导乡红花村开展精准识别工作时,在未召开村民会议评议的情况下,擅自从2014年初步评选的低保户名单中确定39户136人为贫困人口。2018年2月,村党支部书记李延科、村委会主任甘青英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6月,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夏日哈镇河南村在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时,村党支部书记马玉贵与村委会主任祁生福,以虚假资料编制藏系羊养殖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因该项目实施情况与验收报告不符,贫困群众连续两年未分红,且财务管理混乱,存在白条抵账、大额提现、借款不规范等问题。2018年2月和4月,祁生福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马玉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0年至2015年期间,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宁秀乡宁秀合作社将本应用于藏羊育肥、牦牛繁育和草产品加工项目资金中的453.7万元挪用至青干草试点和扩建项目,并存在虚开发票、白条冲账、用扶贫资金直接分红等问题。2017年11月,时任宁秀合作社理事长哇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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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6.2018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