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契机,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
自2015年7月启动实施以来,学校全面推进了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学校专门出台了《华南师范大学建设管理与实施办法(试行)》和《华南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针对如何理解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思路和理念、如何准确把握两个办法的核心内容、应如何贯彻落实两个办法提出的要求等重要问题,本报访谈了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刘鸣校长,副组长兼高水平大学建设办公室主任肖化副校长,办公室副主任、财务处刘伟处长。
刘鸣:把握契机,实现学校建设发展“三级跳”
华南师大报:请问学校主要围绕什么思路理念来开展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组织实施?
刘鸣:学校整体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列,是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同时也面临巨大挑战。我们一定要牢牢把握这一难得的战略契机,齐心协力加快建设、深化改革,完成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学校建设发展的“三级跳”。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学校实际情况,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始终坚持“国家一流、服务需求、内涵发展、改革驱动”的基本原则。总的来说:国家一流,就是要主动对接国家关于“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要求;服务需求,就是要对接服务国家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内涵发展,就是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提升学校内涵发展水平;改革驱动,就是要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战略抓手,构建适应和支撑高水平大学建设发展的体制机制。具体落实到建设实施与管理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重点突出“目标导向、改革导向、绩效导向”这三个导向。
华南师大报:那么,“目标导向、改革导向、绩效导向”这三个导向在高水平大学建设和管理运行中是如何体现的呢?
刘鸣:目标导向,核心是以“三个保障”确保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一是责任保障,就是要明确责任主体,根据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任务,布局建设重点学科群建设、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和公共平台与条件建设等3大类共18个项目,每个项目都明确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学院、学科和个人。二是资源保障,就是要合理配置资源,以目标任务定经费安排,各建设项目根据承担的目标任务情况来分配高水平大学建设资源。三是制度与组织保障,就是要完善管理制度和机构,专门制定出台两个管理办法,在学校层面建立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每个学科群成立领导小组,以文件形式规定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各学科群以及相关二级单位的目标责任与职责分工,明确各自跟进督促和完成落实的目标任务。
改革导向,核心是以“两个转变”推动高水平大学改革不断深化。一是重心下移的转变。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中超过60%直接下达到各重点学科群建设项目,还有超过17%直接下达到各公共平台与条件建设项目,由各学科群和公共平台根据目标任务自主确定资金预算安排,逐步下放办学自主权,通过资源配置和管理重心下移,激发学科群和二级单位自主发展的活力。二是机关部门职能的转变。通过实施重点领域改革创新项目,推动机关部门转变职能,以深化各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为突破口,加快实现从传统职能部门办学向学科和学院办学的转变。通过“两大转变”促进学科学院和职能部门改革创新,形成学科学院主建、职能部门主管、学校定向抓总的工作格局。
绩效导向,就是以绩效为核心强化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动态调整。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完善绩效评估体系,根据建设绩效动态调整各项目支持力度。学校每年预留奖补资金,对成效突出的建设项目进行后期奖补;对成效不明显、甚至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问责。
肖化:领导督办,归口管理,统筹负责
华南师大报:学校出台了高水平大学建设管理与实施办法,请问这个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肖化:这个办法主要对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重点学科群建设、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公共平台与条件建设3类项目的项目组成、组织实施、职责分工和建设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同时还明确了资金管理与绩效考核的程序和要求。
华南师大报:请问这个办法对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管理体制与实施程序有什么特别之处?
肖化:简单来说,可以概括为“学校领导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归口管理,项目团队统筹负责”。“学校领导分工负责”,就是说在校领导层面实行领导小组集体领导下的校领导分工负责制,明确每个校领导负责跟进督促的建设项目及其目标任务。“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就是说在部门层面实行建设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的职能部门分类归口管理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管督促全校相应重点领域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项目团队统筹负责”,就是说在学科群建设项目实行集体领导下的目标责任分工制,在项目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相关责任人分别负责相应的目标责任和职责分工;在其他两类项目中,由相关分管校领导和承担单位分别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
华南师大报:高水平大学建设启动实施半年以来,学校如何总结建设与管理经验,对相关管理和运行机制进行了什么完善?
肖化:高水平大学建设办公室面向全校征集了意见建议,于2016年1月6日提交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并在1月7日的全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会上进行了反馈说明。结合两个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相关事项进行完善:
一是优化调整了相关重点学科群项目的联系校领导,明确联系校领导对相应学科群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进督促职责,同时确定了联系校领导在指导和协助相应学科群引进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方面的重要职责。
二是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领域对学科群项目目标确定、任务分解和推进落实的指导和跟进督促职责,以及对相应事项和经费使用的管理和审批职责。
三是强调发挥学科群项目领导小组的作用,调整明确学科群项目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学科方向负责人的相应职责分工,使各责任人与相关领域目标任务的对应更加清晰明确。
四是加强对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宣传和政策宣讲,访谈各建设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分管校领导,向全校师生宣传各建设项目的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和进展情况。
刘伟:进一步完善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安排使用
华南师大报:学校出台了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请问这个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刘伟:办法对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的分配原则、使用范围、预算管理、审批办法、执行进度和监督检查等方面有明确规定,特别是对经费开支范围、额度控制比例、预算管理机制和使用审批程序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华南师大报:经过半年来的实际运行,学校对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的安排和使用管理机制进行了什么完善?
刘伟:1月6日领导小组会议对经费安排和使用管理机制进行了完善,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要求各学科群项目按照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平台基地建设、科研创新与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合作等六大领域安排经费,明确各领域经费的负责人和相应的审批主管部门。
二是明确高层次人才经费实行额度管理,学科群当年未使用完的人才经费由学校收回使用,超出部分由学校统筹解决;各学科群需安排不低于30%的经费用于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明确由院长掌握的20%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培养与国际交流合作。
四是要求相关部门制定各领域现有平台项目的经费配套标准,供各学科群依照执行。
五是强调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不得用于与高水平大学建设无关的开支。
作者/通讯员:蒋达勇 朱德威 | 来源:发展规划处 | 编辑:郑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