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320万致一商人死亡

16.06.2014  19:32
中山石岐16年前此命案的两名疑凶现已落网 6月13日,中山市石岐公安分局以涉嫌抢劫致人死亡罪,对16年前犯下此命案的陈某和潘某执行逮捕。

1998年2月初,天津商人刘先生接到朋友孟女士电话称中山有一笔棕榈油可拿到出厂价,于是和她一同来到中山后,被一自称小程的联系人带入了石岐区凤鸣路一出租屋内。顷刻,几名歹徒扑倒他们并用胶带封住嘴巴、电线捆绑,将其身上携带的320万元银行汇票以及现金5000元和手机、钻戒洗劫一空后逃跑了。刘因被捆绑导致心脏病发身亡,孟则自行挣断后打电话报警。

该分局经调查4张汇票的银行获悉,疑匪并未能将320万巨款提走,因银行核实其身份证件时,发现了提款人身份证存在问题,提款人却趁机逃脱了。警方再经一系列侦查,初步确定了其中两匪的身份,于是发布悬赏通告追逃。

2014年4月初,该分局民警循线赶赴佛山海南,在一小区内抓获匪徒陈某。同年4月27日,石岐警方在广州番禺一酒店将其同伙潘某抓获归案。据审讯,陈、潘伙同他人于1998年2月在石岐抢劫刘、孟并致刘心脏病发死亡后,陈逃到海南,冒用他人名字做起了建筑生意并任经理,还购置了豪华汽车;潘则逃亡北方改名换姓继续从事非法勾当,于2001年在山东因犯诈骗罪被判刑11年,2009年获释后在广州推销建筑材料。(来源:南方法治报 记者:邓维哲 朱朝斌 编辑:小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