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艺术非抽象 也绝非艺术

21.04.2015  13:37

  

[意]米开朗琪罗(1475―1564),《上帝创造亚当》,作于l511年,拱顶装饰画,570×280cm,西斯廷礼拜堂壁画(梵蒂冈)

19世纪后半叶以降,藉由“照相术可取代写实绘画”这一颇有迷惑性的主张, 现代艺术堂而皇之的全面颠覆着西方正统艺术的审美价值和表达体系,它推动画家放下写实基本功、乃至画笔,也带动观众不辨美丑、人云亦云。然而,终归有人会说出那句:“皇帝没穿衣服!”

本文是“艺术复兴中心”(Art Renewal Center®)主席、美国著名收藏家弗雷德·罗斯(Fred Ross)艺术哲学系列演讲的第七讲,集中于现代艺术的一大分支——抽象艺术的话题,通过辨识“抽象”(Abstract)在正统古典艺术中的本义,也申明了伟大艺术的定义及其构成要素。

如罗斯在第一讲《为什么要写实》(Why Realism)中所说,“并不因为一些领域的准则难以被外行把握,现代艺术的不可理解、精神错乱和虚假就能‘合法化’。……现代艺术攻占博物馆和学术机构的闹剧,公众已经受得太久了。”(注:文中小标题均为译者所加。)

有美感的事物不一定是艺术作品

某种事物带来审美感受,并不意味着它就是艺术作品。

艺术创作是对现实有选择地进行再创造,目的是与观者交流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以何种角度看世界等等。

最伟大的作品探讨生活中的美或悲剧。最深刻、普遍的人类情感是永恒的,可能发生在古老的过去,也会在不久的将来再次经历。最伟大的诗歌、小说和戏剧 探索的是同样的主题:我们的希望,我们的梦想,我们的恐惧;嫉妒,贪婪,欲望,野心;偏见、战争或仅仅是成长经历带来的精神创伤;有人性残酷的极致,更有 慈悲和理想的无限可能。

艺术家选择其中一种或多重主题,以高超的技法加以表达,这种纯熟,源于此门技艺历经几百年积淀而得以炉火纯青的训练,让构图、设计、素描、造型、透视、色调、色彩、光线、气氛和笔触有机的融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