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担保惹祸上身负债近5000万 三对夫妻上老赖黑名单

13.02.2017  12:34

  南方日报讯 (记者/唐梦 通讯员/李允玲)2月12日,记者从禅城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又曝光一批“老赖”,共11名失信执行人,依旧采取照片不打码的方式。其中,家住顺德区的三对夫妻一共欠了4939万元不还引发关注。据悉,该笔巨额欠款原来是他们为一家公司做担保惹的祸。

  2014年9月30日,郭某强、周某云、陈某品作为保证人,分别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保证人为科健公司自2014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0日期间,因原告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其中,陈某品为被保证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度担保5244万元。

  上述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而三名保证人的配偶黄某娥、陈某霞、苏某芳也分别通过签字确认,已知晓上述合同约定并对于保证人依据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不持任何异议。

  2014年12月12日,中信银行依约向科健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4370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15年12月12日,贷款利率为6.16%,逾期还款罚息利率在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50%,即年利率9.24%。

  但不久,科健公司却停止营业,丧失经济来源和还款能力,并明确表示无法偿还债务。

  于是,中信银行便将科健公司及上述3名保证人及其配偶等告上法庭,请求判令科健公司立即偿还流动资金贷款本金4370万元及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罚息,同时判令3名保证人及其配偶对科健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据悉,截至2015年3月20日,科健公司尚欠中信银行借款本金4370万元,利息及罚息合计706629元。因一直未还款,截至2016年4月26日,所欠本金、利息及罚息已高达49385302.33元。

  禅城法院透露,目前6人的信息已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并已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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