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莞事论坛上嘉宾这样说
城市更新是城市有机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对居住空间、产业空间、公共配套、生态空间不断升级换代的内在需要,城市更新以保障居住安全、公共配套服务和产业空间为主要任务。但在城市更新各个项目推进的过程中,经常会碰到拆迁赔偿的难题——村民的期望值普遍较高,拆迁补偿缺乏统一标准。
东莞将如何制定城市更新的拆迁补偿标准?12月7日,由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的第一期莞事论坛在市民服务中心举行。来听听莞事论坛上嘉宾们的观点。
田光明:大量数据摸查+政府审定
中地研究院院长田光明,此前曾在原省国土资源厅工作,对土地政策、“三旧”改造政策有非常深入的理解。他在论坛中直言,拆迁补偿标准是城市更新当中的焦点。随着城市的快速建设,城市中的土地供给压力越来越大。在推进城市更新的过程中,如果没有一个拆迁补偿标准,各方相互攀比,那么,价格只会越来越高。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田光明认为,十分有必要通过核定企业成本和政府税收等因素,制定一个拆迁补偿标准。这样,企业跟拆迁户谈判也有一个标准和尺度,从而促进一个区域的持续发展。
在他看来,制定征地拆迁标准的背后,大量且详细的数据摸查必不可少。他建议,东莞在制定拆迁补偿标准之前,一定要做大量前期数据摸查工作,在这个基础上,政府再进行审核、审定,根据区域差异和东莞特色,制定出一套拆迁补偿标准。
贺倩明:政府推动市场达成共识
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贺倩明,在城市更新领域可是一名专家,他还担任深圳市华勤城市更新研究院院长、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与前期工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东莞市城市更新协会专家库专家等等多项职务。
贺倩明直言,拆迁补偿标准并没有一个标准答案。之前深圳也经历了好几个阶段,一开始是完全市场化的自由协商状态。但后来,在旧住宅区的改造过程中,出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好几个开发商同时进驻并竞价,结果就是拆迁补偿标准水涨船高,市场失灵。后来,在深圳棚改的过程中,政府出台了一个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反响不错,比市场主体完全自发竞争的效果要好。
关于东莞城市更新,贺倩明直言,这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市场行为,既没有行业共识,也没有惯例,缺乏成熟的规范来约束。所以,东莞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还是要制定一个相对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这个标准需要由政府推动市场主体形成共识,政府可以针对特殊项目、重点保证产业空间的项目进行充分指导,从而带动市场规范化并形成一个行业共识。
刘炜:城市更新要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副市长刘炜在论坛现场介绍,东莞的城市更新最终还是要惠及原居民,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东莞市政府将合理引导并尽快推出城市更新的拆迁补偿标准,形成一个完善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机制,既有利于当前效益,也利于长期发展;政府部门将合理让利,并引导企业合理承担社会责任,在保证公共设施建设的基础上,也让参与城市更新的企业有收益。
刘炜直言,接下来将结合东莞的实际情况,结合多种不同改造方式、不同载体,制定不同的拆迁补偿标准和不同的补偿机制。这样一来,在进行城市更新的过程中,不仅市民能享受到城市更新的成果,企业开发主体也能分享到改革发展的利益。
全媒体记者 李金健 冯欢/文
全媒体记者 郑家雄/图
全媒体编辑 贾庆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