拴住野泳“野性”在于构建“亲水体系”

14.07.2014  12:00

  【茶座】

  徐剑锋

  本报13日报道,一到夏天,酷暑难耐,下水游泳成了不少孩子喜爱的活动。可由于孩子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救能力,加上不少家长监管不到位,每年暑假,学生溺水事件屡见报端,给部分家庭带来巨大悲痛。7月10日下午,蕉岭县实验中学5名学生结伴在一山塘游泳时,就有2人不幸溺亡。

  尽管“血淋淋”的溺亡事故一再发生,但这并不能阻挡人们尤其是学生野泳戏水的热情。需要反思的是:在野泳上,我们不是没有广而告之地“禁泳”,也不是没有动之以情地规劝,但为何仍会有如此多的人无知无畏、不顾安危地去野泳?在这中间,不乏有部分人练就了娴熟的泳技,借此“”上一把、展示一番来追求所谓的“乐趣”,但更多的却是被挡在正规泳池外而迫不得已“下河”,异乡危险水域便成了戏水的乐园。追根溯源,一方面是游泳场馆数量不多,一到高峰时段不仅泳者人头攒动“挤不进”,而且是游不开、不够游;另一方面是价格不菲的泳资令人望“”兴叹。

  生命有价,野泳无情。要让野泳不再有“野性”,关键要构建完善的“亲水体系”。当务之急,不妨结合提升山塘水库的功能,辟出专门的空间,并“标配”相应的工作人员和设备设施,给民众尤其是学生创造一个“下水”亲近大自然的机会。事实上,只要把安全风险教育、应急管理措施贯穿始终,防微杜渐,预防工作做实做足,即便是野泳也不会成为“高危项目”。

  进一步来讲,把建设一批平民化的露天泳池摆上议事日程,才是治本之策。一方面,可结合小区配套设施完善、学校体育场馆建设等,通过政府主导、社会主力、市场主体的模式,加快建设一批收费低廉的游泳场馆,尤其要鼓励和引导开发商多建小区泳池;另一方面,对现有游泳场馆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可通过政府财政补贴、体彩资金补助、税费减免等途径降低“门槛”,从而让更多的人走得进、留得住、玩得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