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拯救你 暴力少年?
■ 木 禾
近日,一篇题为《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挥公实验中学严重校园欺凌》的博文在网上迅速传播。据了解,挥公实验中学初一女生刘某在2018年12月5-13日的9天内被7名女生在宿舍内连续殴打多次,造成4根肋骨骨折、左肾积水,被鉴定为轻伤二级。7名打人者均不满14周岁,当地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因学校一直没有给出说法,也没积极沟通处理,刘某母亲气愤不过,向学校索赔60万。
孩子是父母心头肉,大部分家长情愿自己受罪也不愿孩子受一丁点委屈,刘某母亲的气愤可以理解。只是,距离被打一个多月了,12岁的刘某依然每天胆战心惊,“平常活泼开朗的孩子,没有了”,就算获赔60万,这个有限的数字,能抚平刘某所受的无限创伤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其实,这起欺凌事件,原本可以避免严重后果。据称,当时学校宿管员听到动静后丢下一句“不要把门撞毁了”,就再也没有后续。殴打持续多日,也不可能没有目击学生。假如宿管员多关心一下“人命”,其他目击学生能把事件上报给学校老师的话,施暴者对受害人的殴打或许不会变本加厉。只是,现实没有如果只有结果,打人者很暴力、宿管员只关心门的“安全”、所谓的“同窗”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事发学校“冷漠”的教育氛围,令人心寒。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校园欺凌非国内独有现象,在世界其他国家也存在。面对校园欺凌带来的危害,不少国家出台对策。比如挪威2002年发表《反欺凌宣言》,结成全国反欺凌联盟对欺凌实行“零容忍”;美国在孩子入学时就开展反“校园欺凌”教育,告诉孩子遇到欺凌怎么办,警示欺凌别人会有什么后果……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其他国家对付“校园欺凌”的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当务之急,在相关顶层设计还没有完善之前,各级教育部门及教育事业从业者,亟需树立“铸魂育人”教育理念,引导学生首先要做“有德性”的人,然后才是怎样好好学习。此外,相关部门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时,要依据相关情节和后果,适当使用相应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力争达到“处理一件事,教育一大片”的效果。当然,相由心生,作为广大青少年,要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远离暴力和低级趣味,努力做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