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国税多项措施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2.05.2014  22:25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将减半应纳税所得额标准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减半征收优惠政策范围扩大以后,预计2014年云浮市符合优惠政策的户数将达1600户,享受的小型微利企业户数将有1200户,预计减免税款300多万元。 

 

  云浮市各级国税部门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在云浮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加强对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落实的组织力度,增强服务观念,落实管理责任,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负责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广泛进行宣传,做好纳税辅导。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纳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公告、12366服务热线咨询、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公示、税收管理员到企业上门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解读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办税流程、申报要求、管理方式,对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优惠的企业主动提醒其享受优惠。三是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管理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行享受优惠政策,取消税务机关审批审核程序;对2014年第一季度预缴时没有享受到优惠的纳税人,第二季度预缴时应予以享受;对于季度预缴没有享受到优惠的,年度汇算清缴时应予以享受。四是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后续管理。加强预缴申报监控,及时告知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对于没有享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应及时办理退税或抵减下年度应纳税款;定期做好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情况的统计分析,积极开展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绩效分析。 

编辑:梁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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