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委原书记过亿贿款多给情妇 庭审求法官放过她

22.04.2015  10:08

  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昨日在佛山受审

  过亿贿款  多借给“情妇

  庭上说情  求法官放过她

  2600万元用于股票投资  否认为建“阴宅”贪污

  昨日上午,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涉嫌受贿、贪污、行贿一案,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据佛山市检察院指控,陈弘平共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53亿元,港币 1720万元,他除了在工程项目中为他人提供便利外,还帮助六名企业老总成为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揭阳市政协副主席、全国劳动模范。值得注意的是, 除了其中折合2600万人民币左右的款项他用于投资股票外,其余全部借给了他传闻中的情人许秋琳。

  庭审中,陈弘平对于受贿罪并没异议,但是对于他为建“阴宅”虚构事由拨款350万的贪污指控,他在庭上多次进行了否认。案件至下午五时许结束,并未当庭宣判。

  文/广州日报记者刘艺明

  陈弘平被控“三宗罪

  一宗罪:收受过亿元  为他人谋取利益

  佛山市检察院起诉,2004年至2011年,陈弘平利用担任揭阳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中共揭阳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涉及的具体犯罪事实有六起。

  其中,2005年至2011年,陈弘平担任揭阳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为广东创鸿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江南新城项目等事宜提供帮助,并为创鸿集团董事长 黄鸿明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供帮助。在此期间,陈弘平多次收受黄鸿明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9500万元、港币150万元。

  二宗罪:为建“阴宅”  虚构事由拨款350万

  据指控,2010年8月,陈弘平与林培强(另案处理)选定揭阳市揭东县锡场镇藤吊岭上柿园山地,供陈弘平建造“阴宅”风水工程及农庄。陈弘平授意林培强 起草《关于支持复垦耕地资金的请示》及《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整治及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申请资金补助的请示》,并批转给国土资源局、公路局要求拨款。2010年 11月24日至12月3日期间,揭阳市公路局、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先后拨款人民币共计350万元到培蓥公司账户。林培强随后将上述款项陆续取出,用于上柿园 山地修路、建水坝等工程建设。

  三宗罪:为留任揭阳书记  行贿组织部官员

  据指控,2011年年中,陈弘平为了能在当年 的广东省地级市领导班子换届后继续留任中共揭阳市委书记,以及留任后能按自己的意愿对揭阳市领导班子人员进行调整,向广东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贿送现 金港币100万元。2012年10月,林存德将该100万元港币退还给了陈弘平。

  现场奇谈:行贿是为“”不是为“

  检察官当庭询问陈弘平,为什么黄鸿明会如此大方地给了他人民币9500万元、港币150万元。

  对于这个问题,陈弘平思索了几秒钟后表示:“黄鸿明这个人的心地比较善良,而且比较大气,也比较感恩。”陈弘平说,在黄鸿明非常困难的时候,没有勇气继续做下去的时候,是他在精神上鼓励黄鸿明。特别是江南新城第一期的项目,陈弘平鼓励他去招标,他才得到了第一桶金。

  对于行贿的指控,他承认的确送了100万给林存德。不过他认为,自己作为一个地方的市委书记,是去是留应该由省委决定的,与组织部副部长根本没有关系。 他送钱给林存德,是因为他觉得当时政府的两名主要人物拉帮结派,影响了工作,他作为市委书记,有责任向主管的组织部副部长汇报。当时他还想让这些人的岗位 做个调整,于是趁着在省里开会的时间,找到了林存德,希望他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还把属于自己的一百万自有资金给了他。“我送钱是为了公不是为私。

  对于贪污罪指控,他表示了否认,并称不能理解。他表示,拨款根本不是为了建所谓的“阴宅”。他说,自己也略懂一些风水学,觉得那里根本不适合建阴宅。他授意拨款给林培强,是因为林培强要在那里建一个山塘以及水泥路。

  未解疑团:一亿多借许秋琳  他和她是何关系?

  对于受贿的人民币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的去处,陈弘平表示,其中折合2600多万元人民币交由其女婿购买了股票。剩下的钱,基本上都借给了许秋琳。

  许秋琳,现年45岁,揭阳市润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公司涉嫌通过行贿的手段,中标了包括省道236线、国道206线、国道324线的大修工程或者改造工程、潮汕机场进场路主体工程等七个项目的招投标及建设。

  在网上的众多传闻中,许秋琳的别名为“许小婉”,是陈弘平的情妇。他在庭审最后阶段,至少三次为许秋琳请求。“希望不要处理那些行贿的企业,都是我害了他们,特别是黄鸿明和许秋琳,他们的企业是揭阳的支柱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