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摩的载客被扣不服处罚持械闹事获刑
02.11.2015 18:40
本文来源: 法院
无证驾驶摩的载客被扣不服处罚持械闹事获刑
来源:汕头日报网络版
无证驾驶摩托车进行运营载客本来就是违法行为,必然会受到交警部门的查处,但被查处后载客者由于不服,到交警部门寻衅闹事,造成人员受伤,就更是“罪上加罪”。日前龙湖区人民法院便开庭审理这样一起案件。
2014年11月18日上午11时许,袁某无证驾驶车牌号为粤D 48×××的男庄两轮摩托车搭载两名乘客途经汕头市龙湖区金砂、金环路口时,因超出荷载人数、乘坐人无戴安全头盔及无机动车驾驶证,其摩托车被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湖大队一中队民警查扣。次日上午9时许,袁某由于心中不服,随身携带螺丝刀、水果刀各一把,到市龙湖区榕江路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湖大队一中队一楼办公大厅,挥舞一根从交警办公大厅门口捡到的铁棍,并扬言交警若不发还其摩托车就要砸毁大厅玻璃。交警一中队民警罗某、陈某、邢某及协警纪某、马某上前夺取被告人袁某手中的铁棍以制止其闹事,期间,袁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划伤邢某、纪某、马某。后被告人袁某被在场民警、协警合力制服。
经鉴定,被害人邢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纪某、马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龙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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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15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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