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骑车男 拖藏绿化带
肇事司机案发后,将自行车藏在车内。
南都讯 记者曾育军 通讯员万紫君 小车撞倒自行车后,司机刘某将昏迷不醒的骑车男子拖到路边绿化带下掩藏起来,并将自行车藏在小车内。刘某谎称是单方面事故准备驾车逃走,但被细心的民警发现破绽,并在绿化带下找到已经死亡的骑车男。这并非惊悚剧的桥段,而是5月7日发生在鹤山的真实案件。昨日,鹤山警方通报,刘某负事故全责,目前已被刑拘。
事故发生后毁灭现场
刘某是鹤山人,在某楼盘做销售。5月7日晚23时许,刘某驾驶一辆小客车沿省道S270线由鹤山市鹤城镇往共和镇方向行驶,行至鹤城工业区路段时,与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发生碰撞,骑车人及其自行车一起倒地。
据警方调查,事故发生后,刘某下车查看,发现骑车男子昏迷不醒,心里很害怕,想到深夜无人目击事故,决定毁灭现场再逃逸。刘某将陈某骑的自行车搬上小客车尾厢后,又将陈某拖移到非机动车道边的绿化带下匿藏起来。
刘某毁灭现场后,一位路过的市民见到他的小车冲上了中间绿化带,出于好心立即报警。鹤城交警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很快到达现场。见到民警,刘某解释是单方面事故,是自己不小心开车撞到路边,没有发生其他事故,不需要交警查勘。
细心民警当场识破
当刘某准备驾车逃走时,细心的交警没有听信其一面之词,虽然市民并未见到小车撞倒骑自行车的人,但细心的民警发现小车车头有可疑的碰撞痕迹,于是坚持勘验事故现场和小车,不久就查出被肇事司机刘某藏在路边绿化带下的骑车人和已装上小车的自行车。
民警立即呼叫救护车,医护人员到场检查,发现骑车男子已经死亡。民警调查,死者陈某,57岁,鹤山人。面对证据,肇事司机刘某才坦白事故发生的经过和毁灭现场的事实。
由于刘某涉嫌刑事犯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昨日下午,交警部门认定刘某对事故负全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相关法律
肇事逃逸终生禁驾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