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拟放宽 多6万户受惠

24.05.2014  17:18

  中新网5月24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港府施政报告建议每年动用近30亿元公帑,向20.4万个合资格家庭发放“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惟要求受惠家庭必须至少1名成员每月工作208小时,才可领取1,000元高额津贴,遭到不少政团批评。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表示,计划将高额津贴的要求,放宽至192小时,预料有6万个家庭将因而“升格”至领取高额津贴,每年涉及额外2亿元开支。

  扶贫委员会去年根据香港2012年数字发表的报告书指出,在计算综援等现金福利收入后,香港约有40万个贫穷住户、102万贫穷人口,当中14.3万户、合共49.3万人为没有领取综援的在职住户。

  特区政府希望透过推行“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以纾解没有领取综援低收入在职家庭的经济压力,鼓励在职者自力更生,避免跌入综援网,以及协助纾解跨代贫穷,料71万人受惠。

  港府预期,香港整体贫穷率可由15.2%降至13.1%,儿童贫穷率更可由19.9%大幅降至15.5%,38,300个住户会因而脱贫。

  根据当时的初步构思,受惠家庭必须为2人或以上家庭,没有领取综援,并有至少1名在职人士,资产方面则建议沿用申请公屋的限额,并允许有自住物业。“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会根据申请家庭的工时及入息引入两级制,若受助家庭每月收入不多于入息中位数50%,而有在职成员每月工作达208小时,该家庭每月可获发1,000元基本津贴;若每月工作时数不足208小时但满144小时,则可获发600元基本津贴。

  如家庭成员包括15岁以下儿童,或年龄介乎15岁至21岁、正接受全日制非专上教育的青年,每人将可额外获发每月全额津贴800元。 鉴于单亲家长或因照顾子女未能投放太多时间于工作之上,他们的工作时数要求将降至36小时及72小时。此外,若受助家庭每月收入介乎入息中位数50%至60%,仍可获发津贴,以达到防贫效果,但所有津贴金额均减半。

  港府聆听团体意见后,计划放宽领取高额津贴的工时要求至192小时。据了解,港府曾考虑将门坎放宽至176小时,但合资格领取高额津贴的户数会大增,无法承担,最终决定中间落墨。此外,当局原本计划由政务司司长辖下的效率促进组负责,最终决定改由学生资助办事处负责。

  香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昨出席一个场合时表示,将208小时的要求酌量削减至192小时,是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既能平衡多劳多得的理念,亦可鼓励长工时的基层工人继续努力工作,是一个恰当的做法,“事实上,每年2月份要工作满208小时的确是有困难,因为工作天只有24天。”他又强调,192小时已是的“底线”。

  他指出,计划放宽后,可领取高额津贴的受惠家庭数目,会由约6万户倍增至约12万户,“最简单以一个4人家庭来说,如果按现时最新的数字,即入息为1.55万元一个月,不超过贫穷线,有2名小朋友,太太又没有做事,是可以领取1,000元的个人津贴,再加两名小朋友的1,600元,即每个月有2,600元,而我们的资产上限是以申请公屋为标准,即45.5万元的资产也合资格申请。

  他又表示,若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能如期处理,当局期望明年第四季可以接受申请,并会仿效交通津贴的做法,以过去6个月计算,“只要申请者提供足够的数据,我们会给6个月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