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改革动态(2014年5月16-31日)

16.06.2014  17:38

   一、总体改革部署

  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意见》从转变政府职能、财税金融价格改革等七个方面提出了深化改革重点任务。

  《意见》要求,今年要重点取消对投资创业就业影响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制约明显的行政审批事项,更大限度地向市场放权、给企业松绑,更大程度地让人民群众受益。

  《意见》提出,要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制度,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有序放宽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和融资中介服务机构。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和交通、电信、医药、医疗服务等价格改革,促进能源等重点行业改革和服务业发展。

  《意见》提出,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有序推进电信、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行业改革。要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

  《意见》明确,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从各地实际出发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镇全部常住人口的时间表。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赋予承包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扩大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范围。

  《意见》要求,要建立统一、公平、透明的投资准入体制,将逐案审批和产业指导目录式的外资管理方式,逐步改革为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放宽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

  《意见》提出,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为核心,深化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领域改革,构建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体系。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保障遭遇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让突遇不测者得周急之助,因病因灾者去生存之虞,创新创业者无后顾之忧。

  《意见》提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大对自然价值较高的国土空间的保护力度。推动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形成综合补偿与分类补偿相结合,转移支付、横向补偿和市场交易互为补充的生态补偿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

  2014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的决策部署,吃透精神实质,以此统领和指导发展改革工作实践。

  会议指出,我国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当下又处于经济增速的换挡期、结构调整的阵痛期、长期矛盾的凸显期。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无论在长期方案设计方面,还是在解决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风险和问题方面,都要大胆闯、大胆试,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加快改革举措落地,努力以改革成效取信于民。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单位、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承担的改革任务重大而艰巨,必须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扎扎实实地把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向前进。一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推进资源性产品等价格改革,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三是深化财税金融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和服务实体经济。四是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五是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六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相关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七是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八是推进社会事业相关改革,健全民生保障体制机制。九是健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体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会议要求,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单位、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把握大局、坚定方向,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解放思想、敢于担当,自觉破除思维定势、行为惯性和路径依赖,勇于探索,锐意进取,坚定不移地把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要审慎稳妥、底线思维,谋划好改革方案,坚持试点先行,加强总结评估,强化立法修法,正确处理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的关系,战略上勇于进取,战术上稳扎稳打;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争取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发挥好媒体和舆论的作用,加强系统上下联动,凝聚起最广泛的共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确保完成中央交办的各项改革任务。

  会议强调,做好下一步的改革工作,要切实做到“五个重视”:一是重视学习好中央关于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改革的方向、重点、路径、方法和节奏,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二是重视强化改革的动力机制,敢于自我革命,通过改革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使改革获得强大的动力;三是重视遵循改革的专业主义精神,倡导以科学态度和专业精神策划和推进各项改革,使改革方案、改革措施、改革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四是重视做成几个成功的案例,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树立改革的信用;五是重视改革的理论研究,针对当前改革在环境、重点、对象、动力、方式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有针对性地组织理论研究,为改革决策提供方案储备和智力支持。

   二、行政体制改革

  5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会议认为,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看住向企业乱伸的手,是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对于降低经营成本、激励投资创业,意义重大。会议确定,一是正税清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项目。把暂免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长期措施。依法将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项目并入相应税种。二是建立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所有收费纳入清单,对外公开,接受监督。清单外的一律不得收费,清单内的逐步减少数量。三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需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实行目录管理。严格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收费。四是新设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必须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企业负担举报和反馈机制,严查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行为。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发布实施。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自6月17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10月9日发布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同时废止。修订后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对原《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篇章结构进行了调整,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及备案的适用范围、管理权限、核准及备案的条件、程序和要求等也进行了明确。根据《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由全面核准改变为有限核准和普遍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在准入管理上对外商投资探索试行国民待遇,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内容和程序进一步简化,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此外,《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还就政府规范自身、服务企业,进一步体现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强化国家安全审查,坚持依法行政,明确管理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我国首批5大领域向社会资本开放的投资示范项目清单。项目清单包括北京地铁16号线、深圳地铁6号线、内蒙古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以及陕京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等80个项目。发展改革委要求努力把这些项目建成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营运的样板工程。首批推出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涵盖铁路、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24项,3G和4G移动网络、大容量传输网、下一代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民营企业宽带接入网、数据中心、移动虚拟运营试点项目,重大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36项清洁能源工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10个项目,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8个项目方面。

   三、科技体制改革

  5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大幅增加国家创投引导资金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会议指出,我国已进入必须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新阶段。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要创业投资的助力和催化。改革政府投入方式,更好发挥中央财政引导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带动各方资金特别是商业资金用于创业投资,完善竞争机制,让市场决定创新资源配置,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处于成长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这对激励创新创业、扩大社会就业、促进创新型经济加快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成倍扩大中央财政新兴产业创投引导资金规模,加快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完善市场化运行长效机制,实现引导资金有效回收和滚动使用,破解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会议要求,要营造宽容失败、敢于开拓的氛围,抓紧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鼓励创业投资向创新型企业起步成长的前端延伸,带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就业。使全社会创业投资生机盎然,让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大展身手,促进新兴产业蓬勃发展。

   四、金融体制改革

  5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落实和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出台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指出,去年7月出台的“金融十条”,对促进经济发展、加强薄弱环节、健全金融体制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当前经济平稳运行、但下行压力仍较大的情况下,要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在落实好已有政策的同时,深化金融改革,用调结构的办法,适时适度预调微调,疏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血脉”。一要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加大“定向降准”措施力度,对发放“三农”、小微企业等符合结构调整需要、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实体经济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准备金率。扩大支持小微企业的再贷款和专项金融债规模。通过加大呆账核销力度、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改进宏观审慎管理等,盘活贷款存量。二要降低社会融资成本。规范同业、信托、理财、委托贷款等业务,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过桥”环节,缩短融资链条。开展银行业收费专项检查,只收费不服务的坚决取消。降低小微企业担保费用。三要优化融资结构。坚持有扶有控,加大对国家重点建设、企业改造、服务业等的支持。四要改进金融服务。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和抵质押担保体系建设。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五要强化风险监测监管,健全金融市场违约、破产处置机制,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证监会发布施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本次发布实施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主要修订以下方面:一是适当放宽财务准入指标,取消持续增长要求;二是简化其他发行条件,强化信息披露约束;三是全面落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和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的要求。另外,办法还废止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证监会公告[2010]8号),拓展市场服务覆盖面,创业板申报企业不再限于九大行业。本次发布实施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设置简明统一的发行条件,强化对再融资的约束机制;二是推出“小额快速”定向增发机制,允许“不保荐不承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决定;三是支持上市公司在特定范围自行销售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降低融资成本;四是加大董事会的自我约束功能,强化管理层再融资的责任意识。

  证监会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铁合金期货交易。近日,铁合金期货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合约具体上市时间由郑州商品交易所根据准备情况确定。

   五、财税体制改革

  财政部印发《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通知》明确,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自发自还债券总规模为1092亿元,其中上海126亿元、浙江137亿元、广东148亿元、深圳42亿元、江苏174亿元、山东137亿元、北京105亿元、青岛25亿元、江西143亿元、宁夏55亿元。自发自还是指试点地区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本地区政府债券发行、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机制。

   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工作任务》部署了六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建立科学补偿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二是积极推动社会办医。放宽准入条件,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推动社会办医联系点和公立医院改制试点工作。三是扎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和完善筹资机制,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四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五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规范药品流通经营行为,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六是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加强科技和产业支撑,加强组织领导。

   七、地方改革

  湖北省出台国企改革八条意见。湖北省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意见》共八条,拟定新一轮国企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到2020年,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经济实现形式、国有资本运营方式、国有企业运行机制、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坚持“有进有退、优进劣退”的方针。国企大体分为公共服务类企业、功能类企业、竞争类企业,分类实施动态调整。对公共服务类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对其他企业,可灵活掌握国有股比例,根据需要适时进退,不要求国有控股,有的甚至可以全部退出。同时,继续支持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国有企业加快实施资源整合,近期将组建省铁路集团、中南工程咨询设计集团两大集团。《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资本的属性是效益,管资本要求国资委根据资本的份额履行对应的股东权利,包括跟资本相匹配的人权、事权及收益权。

  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办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划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范围,制定了购买程序,并明确要求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绩效评审与监督管理制度。这一办法的出台将有效规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行为。根据《暂行办法》,宁夏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其中包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技术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等6类、56款243项。宁夏将率先在养老、教育、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住房保障、残疾人服务等公共服务项目试点购买服务。